第三方治理機制為煤電減排開路 破解環境污染困局
對此,中國經濟交流中心特邀副理事長傅成玉認為,執法不嚴是導致企業超排行為發生的主要原因。對于政府執法不嚴的問題,環保部政研室主任夏光認為,主要原因在于基層政府欠缺環境治理的能力。人員、裝備、經費的短缺都大大增加了執法難度。針對上述問題,夏光說,環保部正在醞釀出臺一系列的改革方案,以及引入第三方治理機制來破解霧霾等環境污染困局。
中國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鄭新立認為,第三方治理是解決企業違規行為的重要機制。針對目前各地脫硫脫硝設備成為擺設的現象,他認為,主要是由于企業還處于傳統思維,認定高污染治理會影響企業成本和競爭力。
從2007年環保特許經營試點工作開啟,到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再到今年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提出“誰污染,誰付費,專業治理,權責明確”,發電企業和環保企業由早期的“服務”關系逐漸轉變為如今的“伙伴”,第三方企業治污漸成環保領域的共識選擇。
第三方治理成效顯著
從中電聯相關人士處了解到,過去八年,環保特許經營試點工作開展已顯現出成果。從試點及實際應用情況看,第三方治理模式有利于提高燃煤電廠污染治理工程建設質量;有利于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有利于引進社會資本、緩解電力企業環保設施建設資金壓力;有利于發揮環境服務公司的專業優勢、促進環保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已簽訂火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方式的第三方治理合同機組容量約1.15億千瓦,其中,約0.97億千瓦機組已按照特許經營模式運營。脫硫第三方運營也帶動了煙氣脫硝第三方治理工作,截止2014年,已簽訂火電廠煙氣脫硝特許經營合同的機組容量約0.33億千瓦,其中約0.19億千瓦機組已按特許經營模式運營。
第三方治理掘金千億環保改造市場
在政策繼續加碼的大背景下,“第三方治理”的發展方向也進一步明確,在業內人士看來,電力環保行業“第三方”的春天已經到來,千億環保項目升級改造市場哪些企業來掘金,也引起了資本市場的關注。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環保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濤認為,隨著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的推行,帶動了環境服務業的快速發展,同時培育了一大批規模化的環保公司,其技術及管理水平也在不斷提升,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契機逐漸凸顯,條件也日臻成熟。
據了解,國內多家環保公司近年來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并進行轉化升級,相關節能減排技術屢次獲得突破,甚至超越國外同類技術。
以清新環境為例,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獲得數項國家,并于去年推出了基于其自主研發的旋匯耦合脫硫除塵、節能噴淋、離心管束式除塵等多項技術有機結合形成的“單塔一體化脫硫除塵深度凈化技術”(SPC—3D技術)。截至目前,該技術已成功助力我國數十臺大型燃煤火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已獲百余臺火電機組的訂單。
第三方治污尚處初級階段仍需政策扶持
盡管優勢明顯,但第三方治理機制在實際推廣中仍然存在障礙。目前我國第三方治理尚存機制不完善、法制欠保障等問題,第三方治污企業良莠不齊,亟需有關部門出臺管理細則,培育第三方治理市場,讓專業治污企業用“專業手段”解決生產企業末端環境問題。
國務院《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也指出,地方關于第三方治理的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還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法律政策不完善、競爭無序等問題。由于排污企業環保投入不足、第三方治污和排污主體責任明晰難、委托治理稅費征收增加了全社會污染治理成本等原因,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推廣還存在困難。
一些基層環保工作者建議,有關部門需盡快明確政策,釋放“第三方”市場。
首先,確保新《環保法》執行到位,引導排污、治污雙方在合同中界定清楚責任歸屬。治污水平越高、綜合成本越低。如果沒有嚴格的環境監管外在壓力逼迫企業內生需求,市場的力量將難以真正釋放。建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自我約束機制,徹底改變現有“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局面。
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快制定針對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對業主方和被委托方相關責權作出明確規定,突破環境糾紛的舉證、調解、仲裁、補償、退出機制等關鍵難點。
其次,通過充分的市場競爭規范治污企業的發展。扶持第三方治污企業。稅收方面,建議可以比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對其收入進行三免三減半的優惠。在財政上,我國也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由財政成立環保基金,為進行第三方治理的企業提供無息或低息貸款。
第三,完善第三方治理主體的社會評價體系,發揮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平臺的作用,逐步在行業內建立基于項目業績的信用評價體系,包括行業“黑名單”及“推薦名單”的誠信體系等,形成全國第三方服務企業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