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國外機遇挑戰并存 分布式光伏發力走出寒冬
相較于美國、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我國的發展較晚,直到2012年我國才開始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雖然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但是其發展對于我國來說意義重大。
據業內人士介紹,分布式光伏發電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輸出功率相對較小。一般而言,一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容量在數千瓦以內。與集中式電站不同,光伏電站的大小對發電效率的影響很小,因此對其經濟性的影響也很小,小型光伏系統的投資收益率并不會比大型的低。二是污染小,環保效益突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發電過程中,沒有噪聲,也不會對空氣和水產生污染。三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局部地區的用電緊張狀況。但是,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能量密度相對較低,每平方米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功率僅約100瓦,再加上適合安裝光伏組件的建筑屋頂面積有限,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用電緊張問題。四是可以發電用電并存。大型地面電站發電是升壓接入輸電網,僅作為發電電站而運行;而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接入配電網,發電用電并存,且要求盡可能地就地消納。
國內市場方面,在光伏領域,盡管國家政策導向已從地面光伏電站轉向分布式,但與往年相比,今年分布式光伏的推進異常緩慢。“這一方面是因為光伏應用投資市場環境沒有出現質的改觀,另一方面,今年分布式的建設節奏明顯受到國家扶持政策變動的影響。”一位資深業內人士表示。
“政策的跟進與市場預期即便產生一丁點的偏差,也會動搖光伏行業的投資信心。”上述人士說,“光伏電站的投資收益本就不高,電站投資商通常只能通過國網一個渠道拿到補貼和電價。但國網的通知讓很多拿到備案的分布式光伏項目都不得不延緩下來,以前想做的都不想動了,相當于截斷了分布式光伏工程的資金源頭,客觀上延緩了分布式光伏的發展速度。”
國外市場層面,歐美“雙反”一方面可以給中國光伏企業一個提醒,市場壓力很大,出口必須依靠過硬的技術和本領。另一方面也可以反映出中國過度依賴產品外銷,由此可見中國的產業鏈條并不均勻,上游發展迅速,而下游發展緩慢,也就是所謂意義上的“產能過剩”問題,影響著中國光伏行業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歐美“雙反”中國可以毫不畏懼,但是“產能過剩”是一個很需要解決的問題。
故在這種情況下,積極開闊國內市場就成為幫助光伏企業走出“寒冬”,完成產業升級,理順產業鏈條的關鍵。而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我國的發展就起到了這樣的一個作用。可以說,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發展己成為開闊國內光伏市場的重中之重。
綜上可知,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是打破我國光伏產業瓶頸的關鍵;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是保障我國能源安全的重要一環。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政策建議:增加融資渠道,降低投資風險;落實各方責任,做好產業引導;提高行政效率,做好部分協調。
當然正如所有新能源產業一樣,分布式光伏發電在我國的發展離不開政府政策的支持,但是決不能讓分布式光伏發電走“風電”的老路,成為投機者占有國家利好政策卻不履行企業職責的又一契機。政府應堅持前期進行投資引導,后期進行“半市場化”處理的原則。在這樣的原則下,我們進一步對投資者進行正確引導,消除業主想要投機的心理誤區,同時也要扎實地做好產業的政策基礎,形成一個完整的政策體系,為以后的產業市場化發展提供可循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