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排放總量已居世界*。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走綠色低碳發展之路,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近年來,我國主要通過中央向地方層層下達單位GDP碳排放強度指標的方法實施控制,雖有進展但遠不足以應對形勢需要。當前急需轉變以計劃手段為主的減排方式,建立市場化減排機制,增強減排主體的內在動力。
市場化減排的前提是實行碳排放總量控制,有了總量控制,企業排放受到限制,就會產生排放權配額的交易需求并形成排放權價格,從而吸引金融機構和社會投資者的參與,形成“增排有成本,減排有鼓勵,減排投融資有回報”的正向激勵。具體實施建議如下:
一是循序漸進控制總量并合理分配排放額度。總量控制目標應在綜合權衡環境承載能力和對經濟發展影響的基礎上確定。操作上可以先增量后存量,對歷史排放存量暫不設控制指標,對新增排放進行總量控制。額度分配上,基準排放仍可免費供應,超過基準排放部分可以拍賣方式供應,并根據經濟發展、環境狀況以及排放權市場價格變化動態調整。
二是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鑒于碳排放空間轉移的特殊性,加之排放企業容易跨區、跨行業轉移規避,局部市場往往并不成功。應根據“十二五”規劃逐步建立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盡快推出業已確定的七省市交易試點,并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總體框架,同時抓緊做好碳排放量以及排放基準核定核查等基礎工作。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三是重視并發揮金融支持碳減排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以碳資產抵押貸款、參與碳債券、碳基金和股權投資等多種形式,對減排活動給予資金支持。通過貼息、擔保以及稅收優惠等方式,發揮好財政對金融資金和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碳市場交易,并在條件成熟時推出碳期貨等各類碳金融產品,促進碳資產的價格發現,增強市場流動性,提升碳交易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有效提升減排效率。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環保在線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