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稿中,新增有關油品升級的條款,明確提出制定燃油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大氣污染物控制要求,同時,石油煉制企業應當按照燃油質量標準生產燃油。
近些年秋冬季節霧霾頻發,隨著人們認識的不斷提高,對油品質量的關注度也不斷提升。其實早在2012年,我國油品升級的速度就大幅提速。隨著民眾對油品升級訴求的不斷高漲,國家在2014年擴大提前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的區域,并將全國執行時間提前一年。
發改委、能源局等七部門印發《加快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方案》,將全國車用汽、柴油國五標準升級時間提前一年至2017年1月1日,其中東部11個省市開始執行時間為2016年1月1日。
鑒于大氣污染形勢的不斷嚴峻,來自汽車尾氣污染的比重也持續攀升,油品升級有其迫切性,也是我國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油品質量關乎機動車尾氣排放,這一點眾所周知,但我國的燃油質量標準一直以來都落后于機動車排放標準,無論國四還是國五,均不例外,也是機動車尾氣污染逐漸成為霧霾元兇的一大原因。
因此,以本次大氣法修訂為基礎,環保部門理應積極有效地組織制定車用油品質量標準,使兩大標準契合度更高,并加強油品質量升級過程中的監測監管,確保升級工作的真正落實。終使之成為我國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一大法寶。
霧霾治理不易,油品升級也不易,雖然起步有些晚,但此次大氣法的新增條款,同樣值得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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