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億農民喝不上干凈水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為3.23億,占農村人口的34%。近年來,針對這一攸關廣大農村群眾生命健康的問題,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媒體在全國調查后發現,農村飲水安全形勢依然非常嚴峻。
地處長江中游的江漢平原是我國水資源豐富的地區之一。然而,令人沒有想到的是,生活在這個“水袋子”里的許多農民如今卻為飲水發愁。在洪湖市峰口鎮二洪村,55歲的村民許明英指著家門前的一條河說,我們以前都吃河水,現在從上到下無數個水閘把河水隔成一段段的死水,水面上漂滿垃圾,水都變黑了,這樣的水別說喝,洗腳怕爛皮膚,種田怕澆死莊稼。村里大部分人現在都改喝桶裝水了。
洪湖市水利局曾對全市農村飲水安全狀況進行了一次調查,發現飲水不安全人口占全市總人口的65.6%。江漢平原是有名的血吸蟲疫區,農民長期不能飲用安全清潔的水,健康受到嚴重威脅。
而在安徽省5000多萬農村人口中,飲用不安全水的有1626.6萬人,占全省農村總人口的31.3%。在沿淮農村,居民面對的是常年處于5類水質的淮河及其支流。一些村只能打井取水,但由于氟及礦物質含量高,村民喝的水稠得如同牛奶一般。由于井水水質越來越差,村里有的小孩的牙齒還沒有長齊就發黃了。
為解決農村飲水困難,不少地方在“九五”、“十五”期間普遍采取了建設農村地頭水柜、水窖這一行之有效的方式,但與此同時,這一方式存在的飲水安全隱患卻不容忽視。2005年3—4月間,湖北省十堰市鄖縣的譚山鎮暴發局部流行疫情3次。
鄖縣副局長張月琴介紹說,這主要是由于群眾消毒意識比較差,時間一長水就容易變質。曾經對發病農戶正在使用的水窖水進行檢驗,發現細菌總數高超標370倍,低超標5倍,大腸菌群高超標1600倍,甚至還發現了飲用水不該有的霉菌和痢疾桿菌。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病毒學專家葛憲民說:在解決了量的問題后,提高水質已成為我國飲用水安全面臨的大問題。
中西部飲水安全威脅尤大
世界衛生組織曾調查發現,80%的疾病、50%的兒童死亡與飲水水質有關。2012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也顯示,在全國農村2.98億的飲水不安全人口中,有56.2%,即約1.67億人使用的水質不達標。
2013年中國疾控中心專家團隊亦曾發布調研成果《淮河流域水環境與消化道腫瘤死亡圖集》,證實了淮河流域的“癌癥村”中癌癥病例高發與水污染的直接關系。當地污染的源頭主要是沿河的工廠,雖然大量排污工廠在淮河整治后被關閉,但污染性的化學元素已滲入地下,專家預計當地的發病率恢復正常,還需十年時間。
據了解,在河流干流治污時,支流的水質容易被忽視。同時,重污染產業正內遷至中西部地區,意味著若主管當局一旦忽視,就會出現新的水污染。公益組織創綠中心的“一杯干凈水”計劃項目官員施麗玲介紹說,“事實上,西部的確有些地區在走華北的老路”。
“一杯干凈水”項目的工作,是為水資源匱乏和水質受污染的村莊(學校)尋找干凈水源并提供解決方案。施麗玲表示,目前項目的重心已經從中東部轉移至西部。然而西部的治污經驗少,供水設施不足,同時不少地區本身就缺水,如果水源受到污染,飲水問題會比中東部更難解決。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研究員姜文來也指出,目前全國飲水安全問題重要的地區,就是西部偏遠地區,其中又以西北牧區尤為嚴重。不過,當地飲水安全問題主要原因不在于污染,而在于這些地區屬于資源性缺水,且地貌復雜、人口居住分散,水利工程難以建設。但對污染產業轉移西遷的問題,姜文來認為仍有值得欣慰之處。
在他所接觸到的地方政府中,官員觀念確實有了轉變?,F在,地方政府會重視擬引入產業的環評結果,有的地方政府還會直接拒絕高污染產業進入。
在2014年3月召開的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會議期間,重慶市政協副主席李鉞鋒便曾針對西部農村的飲水安全工程隱患發言。當時,他指出西部貧困地區的供水設施管理不到位,供水工程出現老化,損毀時得不到及時維修改造,大部分的用水工程沒有配備檢測設備。同時還普遍存在生產性、生物性的污染排放,并對水源造成威脅。他建議,政府應將飲水安全的下一步重點放在西部,并把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比例提升到70%左右。
農村水源保護的法律真空
云南師范大學哲學與政法學院副教授禇俊英指出,現行水源保護法律的調整對象主要是供城鎮居民使用的飲用水源,制度設計也主要是針對城鎮飲用水安全,農村飲用水源的保護在法規中被一筆帶過,形成農村飲用水源保護的法律真空。
禇俊英還介紹說,水質的標準體系也十分混亂。與我國農村飲用水源水質相關的標準有建設部頒布的《生活飲用水源水質標準》、衛生部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另外,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還就《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進行了修訂,并重新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也于1999年和2002年兩次被修訂,并終被修訂為《地表水質量標準》。
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有要求,在飲用水源保護區水質標準上卻仍然要求要適用原《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和原《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
這些標準“政出多門”,某些特定問題的規定也不完全一致,監管和執法部門難以操作,不利于農村飲用水源水質保護。
“本來水質監測是確保農村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的重要一環,但我國廣大農村飲用水源普遍缺少水質監測的制度保障。”禇俊英說,2009年,全國愛衛會辦公室和衛生部制定的《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具體實施監測工作的地方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監測結果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但如何負責卻沒有明確的下文。
“由于缺乏責任追究機制和信息公開機制,使得現有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制度對保護農村飲用水源沒有太大意義。”禇俊英坦言。
政策組合拳為農村飲水安全添保障
目前,全國仍有2.42億農村居民和3314萬農村學校師生飲水存在不安全問題,這是當前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的一大難題。
然而,與這一數據相對應的是,當前我國解決農村安全飲水問題的速度也在加快。2009年以來,中央連續3年提出當年要解決6000萬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而這一目標也正超預期完成。
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累計完成投資1053億元,解決了2.1億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全國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58%?!度珖r村飲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規劃》要求“十一五”期間解決1.6億農村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力爭用兩個五年計劃時間,解決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問題。而根據現有進度,原規劃內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到2013年就有望得到解決,到2015年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將全面解決。
事實上,為了加快推進農村飲水工程建設步伐,中央有關部門積極出臺了各項政策措施,包括降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電成本,確保農飲工程建設土地供應、補助中西部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等,形成了政策“組合拳”。
據了解,2011年以前,我國大部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電價格在0.8元/千瓦時以上,電費約占農村水廠運行成本的1/3至2/3,部分高揚程農村飲水工程甚至達到70%以上,不僅與農飲工程的公益性性質不相稱,也給工程的良性運轉帶來困難。
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明確,為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執行居民生活或農業排灌用電價格。截至2011年底,全國除西藏由各市、縣直接執行政策外,所有省區市均出臺政策,明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執行居民生活或農業排灌用電價格,其中,北京、山西、廣西、貴州、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9省區市明確執行農業排灌用電價格。據悉,實行這一政策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電費支出降低了30%以上,工程運行成本平均降低10%至15%。
與此同時,財稅政策也繼續“力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2011年12月,財政部、水利部聯合印發了文件,明確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補助資金從中央水利建設基金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資金中安排,規范了養護資金的管理,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