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質能發展只欠東風 解決推廣問題可順水行舟
“這應該是我國在文件里正式提出對生物質發電廠的摻燒行為進行處罰。”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生物質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肖明松說。
發展生物質能源亟須科技示范帶動技術推廣
在日前舉行的河南省科技創新促進會年會暨“生態農業和可再生能源”科技大講堂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業工程學會副理事長、河南農業大學副校長張全國教授表示:推進生物質能源產業發展,要重點在生物燃氣、液體燃料、成型燃料、生物基材料、生物質發電等方面設計重大科技工程,以科技示范為核心帶動相關技術推廣應用。
張全國教授介紹,我國生物質能源發展遵循的原則是穩定上游、控制中游、提高下游:即多元化、多渠道原料供給保障產業原料支撐,關鍵技術創新增值產品促進產業科技創新,綜合利用現有生產工藝,清潔生產。開發產品的順序為生物航油(液體燃料)、生物燃氣、大宗化學品、成型燃料、生物質發電等。因此,生物質能源的重大科技創新工程,重點應該放在生物燃氣、液體燃料、成型燃料、生物基材料、生物質發電等方面,以科技示范為核心帶動相關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國內生物質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
張全國是基于生態農業與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發表上述觀點的。他說,我國生態農業具有綜合性、多樣性、性、持續性等特點,需要采取立體共生的生態農業模式,包括綜合養殖生態工程模式、復合生態工程模式、生態恢復與環境綜合治理生態工程模式。即采用生態工程方法,融匯現代科學技術與傳統農業精華,以畜禽(魚)養殖為中心,合理搭配動植物生物種群,形成綜合性的人工復合生態工程;按特定要求的應用技術作為生態接口,農牧漁加等產業優化組合的,具有綜合功能的特定復合型農業生產體系,強調提高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利用效率,在保護自然資源的基礎上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對已經破壞或惡化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到良性循環的生態工程模式。
“我國每年產生秸稈7億噸,畜禽養殖業有機排放物33億噸,大多數都沒有利用,生物質能的利用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全國政協常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部長李毅中說。生物質能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中國可作為能源利用的生物質資源總量每年約4.6億噸標準煤,但利用量僅為2200萬噸標準煤,利率用不足1/20。每年大量秸稈被田間焚燒,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與大量生物質能源被拋棄對應的是,以秸稈等生物質為燃料的發電廠卻因原料短缺,頻頻曝出運營危機。
“生物質能當前面臨的大問題是難以集中利用。以內蒙古呼和浩特地區為例,每噸秸稈僅收集運輸成本就高達120元。”綠色經濟協會秘書長鄧繼海說。
如何解決收集儲運問題,提高利用率,降低成本,成為發展生物質能源面臨的核心問題。國家能源委專家咨詢委員會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張國寶介紹,部分地區通過壓縮體積,使秸稈等變成生物質成型燃料,是一種可行的解決辦法。
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秘書長王正元也認同上述觀點。他表示,生物質成型燃料具有原料適應范圍廣、經濟適用、規模適應性強、易于運輸儲存等特點,在收運環節上,除了圍繞市場探索建立有效收運模式、降低秸稈收集運輸成本外,還應當發揮政策激勵機制,引導企業和專業戶自愿收運秸稈。
此外,政府可以對收運環節進行補貼,用政策杠桿調動企業和農戶收集運輸秸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不過,在王正元看來,好的方法是在農村推廣新型爐具,讓秸稈等生物質能就地轉化,成為農村可以直接利用的清潔能源,省去運輸環節,既能避免能源浪費,保護環境,也能提高利用效率。
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11月19日公開發布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中強調,未來將研究制定長效政策措施,推進綠色能源縣、鄉、村建設,因地制宜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推動非商品能源的清潔利用,加強農村節能工作。這被認為是破解當下生物質能源利用難題的頂層設計。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15%。發展生物質能可以有效替代化石能源,有利于節能減排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隨著生態文明建設和農林業的進一步發展,生物質能源利用潛力將進一步增大。”鄧繼海說。
生物質能如何推廣?
任務定了,政策法規紛紛出臺,資金逐步到位,但如何推廣,是當前生物質能發展亟需解決的大問題。
一、補貼方式還應更加細化
據了解,摻燒行為在生物質發電行業的“橫行”與燃料成本不無關系。“我們之前曾經做過測算,生物質發電廠的贏利平衡點在330元左右,即燃料成本控制在330元/噸以內,生物質發電廠才會有贏利的空間。但不同地區燃料價格不一,所以為了效益,一些企業不得不進行摻燒。”肖明松告訴記者。
此外,另一個不得不正視的現實是,生物質發電燃料多為季節性作物,在一些地區,不可能全年的任何時間都會供應充足。“電廠運行之后,不可能沒燃料了就停下來不工作。為了保持正常發電,有的電廠可能會有計劃的選擇摻燒不同的燃料,從而導致摻燒行為較為普遍的出現。”對于摻燒現象,肖明松認為不能簡單的一刀切,應該在今后的電廠建設中加強規劃,逐步消除地域間的壁壘。
2010年,我國曾出臺《關于完善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確定了全國統一的農林生物質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標準,每千瓦時0.75元(含稅)。與在我國發電領域占主導的火電相比,這樣的補貼是比較大的。
對于補貼方式,肖明松建議,應該更加細化,并不只是以是否摻燒為依據。“目前來看,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的度電成本基本能控制在0.5元/千瓦時左右,他們的贏利情況較好。而直燃發電項目的度電成本要高些,算上補貼的話,能維持收支平衡就不錯了。”肖明松說。“熱電聯產項目效益雖好,但是否所有的生物質發電項目都適合進行這樣的改造,也要看當地的熱力需求。”
二、審批權限進一步下放
燃料成本是當前生物質發電企業發展中大的制約因素。“前邊我也提到了行政壁壘的問題。這個主要是在建設規劃中應統籌考慮燃料來源的覆蓋面。比如前幾年,生物質發電剛興起的時候,各地都非常歡迎,可能相鄰的兩個地區都建設了生物質發電項目,但他們的直線距離很近,只不過分屬不同地區。這樣的話電廠燃料的覆蓋來源區就會有重合,這就會對兩個電廠的燃料來源都產生不利影響。”肖明松表示。
對于規劃問題,《通知》也提出,加強規劃指導,合理布局項目。國家或省級規劃是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的依據。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應納入規劃,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符合國家或省級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提高生物質資源利用效率。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條件的新建生物質發電項目,應實行熱電聯產;鼓勵已建成運行的生物質發電項目根據熱力市場和技術經濟可行性條件,實行熱電聯產改造。
同時,生物質發電項目的審批權也進一步下放?!锻ㄖ芬?,農林生物質發電非供熱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由地方政府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