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企業被罰50萬 青島重拳治12種環境違法行為
6日,青島市環保局網站上“一口氣”公布了包括青島奧司登精密鑄造有限公司、青島金匯源電子有限公司、青島交河技工塑料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的環境行政處罰信息。18家企業中,青島奧司登精密鑄造有限公司分別因違反環評制度和違反固體廢物管理規定被處罰共計20萬元,青島金匯源電子有限公司因違反三同時制度和違反危險廢物管理規定被處罰共計7萬元。青島福友工具有限公司、青島泰耕電子有限公司、青島豐東熱處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因違反三同時制度被處罰;青島海碩鋼塑制品有限公司、青島豐華環保印刷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因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被處罰;青島泰東制藥有限公司因違法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處罰;青島大水食品有限公司等因拒絕檢查被處罰。
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監察支隊采取跨區域交叉執法和節假日與夜間執法新模式,共計出動執法人員2.6萬人次,全市查處違法行為1083起,其中市環境監察支隊立案106起,10起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刑拘16人。這18家企業均是2014年12月以來收到處罰決定書并生效的,罰單金額總計52.9萬元。
處罰自今年元旦起生效
“此次被市環保局公開處罰信息的18家企業,均是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自2014年12月份以來下達處罰決定書并生效的,自2015年1月1日起,市環保局將依法對行政處罰案件在青島市環保局網站上進行公開曝光。”對于本次處罰,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這樣表示。
據悉,2014年,青島市環境執法通過三級“網格化”監管,采取跨區域交叉執法和節假日與夜間執法新模式,加大了執法力度。全年共計出動執法人員2.6萬人次,全市共查處違法行為1083起,其中10起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刑拘16人,有力打擊了違法排污行為。其中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立案106起,向社會通報了23起典型案例。
從重處罰12種環境違法行為
自1月1日起,青島開始執行新的《青島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根據該規定,情節惡劣,對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等12種環境違法行為將從重處罰。
1、多次實施環境違法行為并已受過行政處罰的;
2、情節惡劣,被政府關注、媒體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的;
3、環境違法行為危害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并造成嚴重后果或社會不良影響的;
4、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的;
5、在社會影響重大活動中或專項整治中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
6、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污染事故或者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時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
7、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部門已經做出責令停止或者責令糾正環境違法行為后,繼續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
8、偽造、隱匿、損毀環境違法行為證據的;
9、在共同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或教唆、脅迫、誘騙他人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
10、對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11、環境違法行為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功能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
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從重處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