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環保廳2014年前九次的單月通報中,對總體水質的評價始終是“與上年同期相比基本穩定”。
而根據日前新的通報,1-10月,浙江省145個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99個,占68.3%;Ⅳ類16個,占11.1%;Ⅴ類15個,占10.3%;劣Ⅴ類15個,占10.3%。滿足功能要求的斷面98個,達標率為67.6%。
與2013年同比,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6.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4.9個百分點;達標斷面比例上升5.3個百分點。
如果對比1月、10月的兩個單月監測數據,轉好情況更直觀。其中,Ⅰ-Ⅲ類水質斷面從83個增加到109個,比例提高了17.8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從37個減少到5個,比例下降22.12個百分點;受此影響,Ⅴ類水質斷面也從12個增加到26個,比例提高了9.62個百分點。
與上年同比,10月份的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7.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3.9個百分點;達標斷面比例上升8.3個百分點。
省環保廳工作人員介紹,考慮到豐水期、枯水期的變化規律,與上年同比的變化更具科學性:“今年1月份的斷面水質比較差,與治水初期開展清淤等有一定關系,10月比例變化明顯也體現了一定的成效。”
此外,11個設區市中寧波市(66.7%)、嘉興市(14.3%)、湖州市(89.5%)、金華市(70.0%)和臺州市(83.3%)1-10月的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比上年同期提高;舟山(100%)、麗水(100%)、紹興(100%)、衢州(100%)、溫州(83.3%)持平;杭州市(52.6%)出現下降。
“農村治水”為全國示范
同時,浙江全省的農村治水工作,也始終走在路上。
日前,浙江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及飲水工程建設項目啟動,該項目總投資約24.6億元,其中世行貸款2億美元,是浙江近十年來獲得額度大的一筆金融組織貸款項目。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項目涉及的縣(市)由北至南分別為浙西北太湖流域西苕溪上游的安吉縣,錢塘江流域杭州上游的富陽市,浙中山區椒江流域上游的天臺縣,浙南山區甌江上游的龍泉市,四個流域都是我省重點流域。
建設內容包括共計20余個集鎮、700多個自然村的農村供排水涉及建設完善,受益人口達170多萬,項目實施期為2014年至2017年。該項目從2012年7月獲得國務院批準列入2015財年世行貸款備選項目,到2014年9月獲得世行執董會批準,歷時2年零3個月時間。
同時,作為兩億美元貸款額度的農村供排水項目,能夠在如此短時間內完成準備工作,意義在于改善農村的供排水設施,逐步縮小城鄉之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差別。
而浙江農村生活污水項目的實施,對浙江省乃至東部沿海省份治理水系、改善農村環境的戰略會有積極推動作用。
此外,針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難點,世行對資產的運行維護、農村生活污水排放限值及污水管接戶等方面有特別關注。
在項目設計中,四個項目縣的五家國有水務公司負責村莊生活污水設施的運行及維護,貸款轉貸到水務公司,資產歸其所有,一旦水務公司的收入抵不上運維成本,縣財政有法律義務對其差值進行足額補貼,以保證水務公司能夠正常運營。
將農村污水設施管理納入市政水務公司,這是一大創新。在其他省市的類似項目中,市政水務公司并不負責農村污水項目的運維,而在浙江項目中,縣(市)水務公司將作為項目主業,這也是浙江探索長效可持續的運維機制方面的一個探索。
共護水清岸綠
此外,一江清水送下游。不難發現,治水見成效,往往不能靠畢一時之役,或只傾一地之功,而是既需要持之以恒地截污治污,更需要上下游聯動,共保水清岸綠。因此,形成上下游聯動、區域一體化的“五水共治”思維方式和工作機制,已經迫在眉睫。
分析各地存在的不協調問題,原因多樣,表現各異。
有的是工作進度不同,上游拖累下游。省督查組在“五水共治”批督查中就發現,涉及多個縣(市、區)的河流,因為上下游工作推進進度不同,特別是下游進度超過上游,問題就容易暴露:下游污染源整治好了,上游還在排,滾滾黑水流向下游;下游河道清理干凈了,一下暴雨,上游垃圾隨水而下;或者下游已經完成河道清淤,而上游遲遲未動,整條河流的水質都無法達標。這類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基本屬于時間問題,等到上游跟上進度即可。
有的是歷史問題,至今未能解決。如今各地治水的難點,大多是這類問題,其中就涉及到區域性難題:上游沖積下來的泥沙,造成下游水庫、河道淤積,該由誰來清理?上游污染產業造成的河道污泥,下游飽受污染之后,是否還該出錢出力整治?下游居民以河水為飲用水源,對水質有特別要求,一旦污染該由誰來買單?這類問題,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溝通、協商、補償機制,不少地方仍在相互扯皮、推諉,而真正受損的卻是群眾的切身利益。
還有的則是缺乏區域協調,只管自己不管別人。“五水共治”不僅要治污水,也要防洪水、排澇水、保供水、抓節水,如防洪排澇的水利工程,大多涉及多個區域。上游只管自己不受淹,卻把水往下游排,下游成了上游的泄洪區、滯洪區,這是否公平?上游考慮自己發電、灌溉需要,導致下游經常河道枯竭、田地干涸,是否合理?
“五水共治”講究一個“共”字,這不僅指“五水”之間的共同治理,地區之間特別是上下游之間的協同合作,更是題中應有之義。
眼下,省市對縣(市、區)的治水,已經設定了出入境水質對比,出境水的水質,是否保持甚至好于入境水水質,已經成了考量當地治水成效的一根標桿。但還有很多的區域性治水難題,無法用這一標桿衡量到底。
對于涉及流域性的治水難題,我們希望能形成一種上下游聯動、區域一體化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機制,這既需要上下游之間的充分協商和溝通、互相理解和支持,更需要上一級政府部門出面協調,建章立制:考核標準如何更加細化、流域性損失如何合理補償、上下游利益如何有效處置?這些都是我們眼下迫切需要解決的。
“五水共治”是建設“兩美”浙江的有效抓手,抓住這一大好機遇,歷史問題我們不能再次擱置,區域利益關系也應借勢理順。惟其如此,我們的城鄉,才能既有靚麗的面貌,又有和諧的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