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暢呼吸,喝上干凈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已經成為當下不少群眾大的心愿。為官一任,想為百姓做點事,不妨把政府工作重新排個序。
因污染減排國家目標責任書項目建設進展嚴重滯后,環境保護部近日約談了湖南省衡陽市市長。相較于之前約談的悄然無聲,媒體對此做了公開報道,這在“約談史”上還是次。其后,很多媒體轉載了這條消息,當事人的壓力可想而知。
談及此事,坊間曾有言,約談就約談吧,還公開點名,畢竟是個地級市的市長,不給人留點面子。也有人替市長喊冤,人家到任才一年,工程建設這么滯后,板子不該打在他身上。這些觀點聽起來都有點道理,但都是小道理。
數字能說明問題。截至2013年底,衡陽市化學需氧量減排僅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的56.4%,生活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市水污染物排放量的44%,生活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同比2010年不降反升,分別增長了6.7%和5.5%。
距“十二五”末只有一年多時間,減排進度如此滯后,不禁讓人為當地政府捏了把汗:減排不給力,環境質量又如何提升?不僅如此,環境保護部認定,衡陽城區每天大約有十幾萬噸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湘江,對下游城市飲水安全造成影響。這個問題一天不解決,衡陽又如何面對下游群眾?這些顯而易見的問題,相信衡陽市政府領導心里也很清楚。
按照環保部的結論,這些問題并非多么復雜,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使之早日發揮減排作用,問題都能迎刃而解??墒?,列入2013年污染減排國家目標責任書的兩座城市污水處理廠,至今尚未按要求竣工投運;列入2014年污染減排國家目標責任書的兩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也嚴重滯后,這該如何解釋呢?每天那么多生活污水直排湖南人的母親河,還有什么事情比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更重要?
當個地方官確實不易。為官一方,肩負重任,工作頭緒紛繁復雜,社會穩定、百姓收入、就業水平、城市建設,哪樣都得操心,施政方案中,哪個項目都少不了。減排工程項目未能按期投運或者嚴重滯后,也許有這樣那樣的原因,但環境保護不是小事,給所有工作排排序,治污排在施政第幾位?晚上個建設項目,或許只損失了一些GDP,后面還有機會迎頭趕上,但晚一天投運污水處理廠,進入自然水體的污染物對環境、人體健康的影響卻無法計算。
作為人民公仆,為官希望獲得百姓的嘉許。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固然重要,但如今的百姓,需求不限于此。順暢呼吸,喝上干凈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已經成為當下不少群眾大的心愿。領導們想有作為,想讓百姓稱道,不妨把政府工作重新排個序。
對照環保部公布的上半年各省減排情況的通報,我們不難看出,一些地方減排任務完成的進度并非。任務重大,時間緊迫,各地不妨多些自查自省,別等到約談再提速,將治污的步子邁得再快些!
環境監理一環缺不得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建設項目的數量明顯增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管任務十分繁重。值得關注的是,有相當數量的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存在環保措施和設施“三同時”落實不到位,或未經批準擅自發生重大變動等違法違規現象,由此引發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時有發生。
不少業內人士分析,在環保工作實踐中,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在我國環保法律、法規規定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之間,缺少一個環節,或叫做漏洞。即建設項目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并獲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以后,項目單位是如何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及批復要求的,這方面監督一直存在不足,結果導致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問題在正式投產后集中出現,給環保驗收管理帶來很大壓力,甚至導致相當數量的項目無法完成“三同時”驗收。
為改變上述現象,近年來我國開始試行建設項目環境監理,以實現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過程管理轉變,由單一環保行政監管向行政監管與建設單位內部監管相結合轉變。在遼寧、江蘇兩省開展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安徽等省作為我國第二批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省,正在就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管理和技術規范體系、環境監理市場化運作方式、環境監理機構準入、環境監理隊伍建設、環境監理收費等進行探索。
實踐證明,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可以有效彌補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之間的空缺,對于促進建設項目全面、同步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具有重要意義。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哪些建設項目要開展環境監理?在環境保護部試點文件中,明文規定:涉及飲用水源、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區的建設項目;環境風險高或污染較重的建設項目,包括石化、化工、火力發電、農藥、醫藥、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生活垃圾集中處置、水泥、造紙、電鍍、印染、鋼鐵、有色及其他涉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較大的建設項目,包括水利水電、煤礦、礦山開發、石油天然氣開采及集輸管網、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碼頭、港口等建設項目;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開展環境監理的其他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環境監理重點關注建設項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項目的性質、規模、選址、平面布置、工藝及環保措施是否發生重大變動;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步性;環境風險防范與事故應急設施與措施的落實;與環保相關的重要隱蔽工程;項目建成后難以或不可補救的環保措施和設施;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與公眾環境權益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環保措施和要求。
向污染宣戰沒有旁觀者
“向污染宣戰”是全民動員令。“向污染宣戰”寫進201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總理“出重拳強化污染防治,我們要像對貧困宣戰一樣,堅決向污染宣戰”的話語又在耳畔響起,決策層的聲音直接表明了政府解決環境問題的決心和信心,傳遞著強有力的國家意志,契合了日益急迫的民意訴求。有專家提出,在協商管理、整合管理和公共管理這三個管理機制互動的基礎上,可以使污染防治行動形成合力,來應對我們面臨的嚴重污染問題。的確,“向污染宣戰”應成為全民行動,動員各方積極因素共同投入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大家一起努力實現治污效果的大化。
“向污染宣戰”是一場攻堅戰。在環境污染越來越成為國人集體焦慮與共同痛感的同時,人們也欣慰的看到,各地劃定生態紅線、實施“藍天碧水”工程、啃治污“硬骨頭”、執法者祭出“區域限批”、監察部門參與“掛牌督辦”、環保部門與公檢法聯手對環境犯罪“重拳出擊”,公布各省轄市空氣質量排名……可以說,“硬碰硬”的招數頻頻發力,向污染開戰真刀真槍,走出“十面埋伏”,正向縱深處進發。向污染宣戰,不僅要有壯士斷腕的堅定決心,要有背水一戰的頑強勇氣,更需要科學務實的制度支撐。必須改革黨政官員考核評價體系,推行綠色GDP核算與考核,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搬掉前進道路上的攔路虎與絆腳石,真正使生態文明成為發展的靚麗底色。
“向污染宣戰”更是一場持久戰。修改后的“新環保法”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亮點頗多: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明確提出對違法排污企業實行按日連續計罰,罰款上不封頂;還規定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修訂案全文一經發布,就被媒體稱之為“史上嚴”環保法。
曾有網友說,如果像罰超生一樣罰污染,環境還會這么差嗎?就像食品安全領域的重典治亂,重要一招就是依法從嚴懲處,讓違法者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因此,盡快出臺配套實施辦法、破解監管怪圈、加大處罰力度、提升環境違法成本,是執法部門依法采取穩、準、狠的舉措對排法排污行為一查到底,嚴懲不貸、使“新環保法”真正落地生根的關鍵所在。
“向污染宣戰”關鍵在“人人喊打”。在堅決向污染宣戰中沒有置身事外的旁觀者。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是“向污染宣戰”的主攻方向,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及實施清潔水行動計劃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哪一項都離不開問計于民,公眾參與。
同時,強化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支持公益訴訟不僅是將環境公共利益損失降到低的務實之策,更是與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手段并行不悖的治污之舉。只有從制度源頭激勵公眾參與環保,大家一起亮劍非法排污,督促各級官員實實在在地踐行科學發展,坐實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用鐵規鐵腕強化污染防治,環境保護才能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