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車內空氣質量須動真格 國家強制標準孵化在即
不過,實際情況并不盡如人意。中國工程院院士、環境工程專家侯立安表示,《指南》只是一個推薦性標準,而不是強制性標準,因此使得汽車企業改進車內空氣質量的動力不足。
專家表示,對于汽車企業來說,由于《指南》只推薦非強制,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車內空氣質量好壞依舊要靠汽車企業的“良心”。對于消費者來說,《指南》作為推薦性標準,不具有法律效應,僅僅就是讓車主在購車時如果對車內空氣質量有異議,可以據此提出檢測要求,如果檢測不達標,車主可以不購買。但車主在購買之后卻無法按標準提出賠償。例如,2012年9月,在《指南》開始實施6個月后,300名車主集體投訴某汽車甲醛超標4倍事件,后也不了了之。
因此,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出臺是題中之義。
《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將被修訂為國家強制性標準
2014年4月24日侯立安在“車內空氣質量控制技術峰會”上透露:國家環境保護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2014年標準修訂計劃,決定把推薦性標準《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修訂為國家強制性標準。
《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被修訂為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時間表何時出臺?這是社會上許多人非常關注的問題。
針對全社會高度關注的車內空氣質量強制性標準的制度實施問題,主持制定工作的國家環保部科技司處長裴曉菲發布了車內空氣質量標準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據裴曉菲介紹,車內空氣質量標準是國家環保部2014年重點修訂的標準,目前標準修訂工作正在進行中。今年11月中旬,環保部將會對該標準修訂問題進行開題論證,2015年7月將發布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2015年9月份之前將完成專家的審議,然后交到環保部進行行政審查。2015年底之前,該標準將正式發布。裴曉菲同時提出,要鼓勵車企能夠主動地公開其生產銷售的乘用車車內空氣質量情況。
國家車內空氣質量標準制定的意義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提出,國家車內空氣質量標準的制定有益于促進提高我國汽車工業相關零部件材料的產品質量,有助于提高社會對車內空氣質量問題的全面認知,有利于規范行業發展,有利于保證駕乘人員的身體健康。葉盛基要求,全行業應加強對車內空氣質量的重視,把提高車內空氣質量作為中國汽車行業的義務和責任。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付于武提出,車內環境的發展問題是當今國內外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問題之一,我國車內空氣質量標準將大大地推動中國汽車產業的技術進步。
目前,我國汽車產業正處于由速度向質量的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車內空氣質量好不好,也是檢驗汽車質量的一個標志。特別是在第三次工業革命到來的時候,汽車產業面臨著輕量化、綠色環保和車聯網3個發展趨勢,在這樣的形勢下,提高車內空氣質量可以有效地實現人、車、社會和環境的和諧發展和綠色發展。付于武強調,加強車內環境污染控制的學術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要成為我們汽車產業和諧發展的支撐。
針對車內空氣質量控制問題,國家室內車內環境及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宋廣生提出了具體解決方案及建議。
宋廣生說,一方面要加強對車內空氣質量強制性標準制度實施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迎接強制性車內空氣質量標準的發布實施;另一方面要把汽車行業的關注點轉移到怎樣才能夠解決車內空氣質量問題方面,根據車內空氣質量問題來源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在化的汽車輕量化發展、綠色環保發展和車聯網智能化發展的前提下,建議從汽車的設計制造、工藝流程、內飾材料和零部件3個方面重點進行主動性的污染控制,重點推廣車內環境控制新材料。宋廣生同時提出,面對目前新一輪的車內空氣質量檢測評價認證活動,希望有關部門加強車內空氣質量檢測評價認證活動的管理。
國外車內空氣質量處理經驗
針對車內空氣質量問題,國外關注較早,而且大多實施了強有力的治理措施。例如,俄羅斯早在1999年制定并實施了《車輛車內污染物評價標準及方法》的國家標準,以控制車內空氣污染。
作為汽車消費大國的美國,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也曾出現過多起因車內空氣污染傷人致死的事件。鑒于此,美國把室內和車內污染作為人類健康的五大危害之一。美國環保局要求汽車制造廠對使用材料必須申報,并經過環保部門審查,以確保對環境和人體危害程度達到低點后才能使用;申報者一旦違反規定,將承擔巨額罰款,還要召回產品清理污染,主要負責人甚至會被判刑。
俄羅斯《車輛車內污染物評價標準及方法》中CO、NO、NO2等無機物濃度的限值分別為20mg/m³、5mg/m³、2mg/m³;德國《德國汽車車內環境標準》對車內甲醛、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醇、醛類、酯類等多種VOCs的濃度進行限定,其中甲醛濃度限值為0.06mg/m³,苯為0.005mg/m³;日本《降低車內VOCs行動計劃》對甲醛、乙醛、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等13種VOCs的車內濃度進行限定,其中甲苯濃度限值為0.25mg/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