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污染前 下:污染后
經重慶巫山與湖北建始縣聯合調查,初步判斷為湖北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公司硫精礦洗礦場未經處理廢水直接排放至山溝,滲透至地下,污染千丈巖飲用水源水質,污染物為乙基鈉黃藥和二號起泡劑。
據巫山縣副縣長賀瑋介紹,為保障群眾用水需求,巫山調動了30多臺車輛,每天向群眾送水120車次,基本滿足了群眾的生活用水;同時,當地正積極尋找新的水源,20日以后新建設的臨時疏水工程將投入使用,以保證群眾長期用水。
目前,技術人員正繼續對千丈巖水庫水質情況進行定時檢測,確認治理效果;同時,正研究制定重新啟動千丈巖水庫飲用水源實施方案,待相關部門專家會商,并經衛生部門嚴格按照水源地飲水標準確認達標后,可望恢復正常供水。
千丈巖水庫是巫山已建大水庫,水庫容量405萬立方米,目前蓄水280萬立方米。
不管事件之后,當地政府領導多“重視”,應急預案多“成功”,群眾情緒多“穩定”,選礦場有毒廢水直排水庫造成的水污染事件都值得深層追問。
,水污染風險極高的選礦場為何能建在飲用水源附近?國家既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又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規定在二級保護區內禁止建設“嚴重污染的企業”,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轉產”或“搬遷”。湖北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公司硫精礦場是否符合這些規定及相關規范?
第二,這個選礦場有沒有經過環評?水是人民群眾的生命線,水源的保護就是對人民生命財產的保護。要在可能對飲用水源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地方建選礦場,即使符合水源保護規定,也要進行嚴格的環評,確保萬無一失。這家選礦場是否經過屬地環保部門的環評?相關信息不足,結果無非是兩種:有或沒有。而無論經過環評與否,地方環保部門都難辭其咎。
第三,屬地環保部門有沒有對該企業進行日常監管?即使當初通過環評,對于這個懸于當地人民群眾頭上的“定時炸彈”,監管部門也要將它放在心上,經常進行檢查、監督。你們做到了嗎?第四,涉事企業將未經任何處理的選礦廢水直接排入飲用水源,是意外事件,還是責任事故?如果是后者,企業膽大包天的背后藏著什么見不得人的秘密?
當人民群眾喝一口干凈的水都成為一種,縱有“金山銀山”又有什么意義?作為水污染事件的善后,不僅表現在突發事件的應急上,還要對肇事企業以及責任人員進行嚴厲問責。像這種罔顧法律法規、無視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企業,不罰他一個傾家蕩產,將其徹底逐出市場,難平民憤。更重要的是,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常態化治理,守住生態文明底線,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