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協議剝離高氮鋼業務 神霧環保專心環保主業
8月14日午間,神霧環保發布公告稱,公司為明晰高氮鋼項目公司的股權結構,確保神霧環保持有的高氮鋼項目公司股權等權益保值,經與各方平等協商,于2014年8月13日與常春高氮、上海常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常春新材料”)、吉林常春高氮合金研發中心有限公司(下稱“吉林高氮”)、泰州常春高氮合金研發中心有限公司(下稱“泰州高氮”)、季長濤(吉林高氮總經理)、沈文富(泰州高氮法人代表)、王利品(常春高氮法人代表、神霧環保董事)、王樹根(神霧環保監事會主席)等各方達成《合作框架協議》。各界關注的高氮鋼項目處置方案終于塵埃落定。
協議指出,常春高氮將其持有的吉林高氮12.75%的股權轉讓給神霧環保,轉讓價款為127.5萬元;并將其持有的吉林高氮12.25%的股權轉讓給常春新材料,轉讓價款為122.5萬元。上述支付期限均為股權轉讓完成后1年。
此外,針對泰州高氮項目,協議規定,常春高氮將其持有的泰州高氮50.49%的股權轉讓給神霧環保,轉讓價款為504.9萬元;常春高氮將其持有的泰州高氮48.51%的股權轉讓給常春新材料,轉讓價款為485.1萬元。上述支付期限也為股權轉讓完成后1年。
常春高氮是神霧環保控股子公司,主要從事高氮合金新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等業務,旗下控股和參股兩個高氮鋼項目公司,即泰州高氮和吉林高氮。在此次協議簽署前,常春高氮持有泰州高氮99%的股權,常春新材料持有泰州高氮1%股權;常春高氮和神霧環保則分別持有吉林高氮25%和75%股權。
而待上述兩次股權轉讓完成后,神霧環保持有吉林高氮87.75%的股權,泰州高氮50.49%的股權;常春新材料將持有吉林高氮12.25%的股權(認繳出資490萬元,實繳出資122.5萬元),持有泰州高氮49.51%的股權(認繳出資1980.4萬元,實繳出資495.1萬元)。
神霧環保表示,協議簽署后,高氮鋼項目公司將進行系統梳理,并由神霧環保將相應股權分別托管給季長濤、沈文富二人,有利于加強高氮鋼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升管理績效,確保神霧環保持有的相應股權權益保值,相關財務資助問題也得到了妥善處理。同時,王樹根、王利品分別為季長濤、沈文富相關義務履行向神霧環保提供擔保,保障了公司相關款項回收的安全性。
與此同時,常春高氮將在股權轉讓完成后的6個月內被注銷。根據公告,待上述二項股權轉讓完成后,常春高氮全部負債及或有負債由沈文富(泰州高氮法人代表)負責承擔或解決,同時,沈文富(泰州高氮法人代表)承諾確保于股權轉讓完成后6個月內對常春高氮予以清算、注銷。
市場人士分析,由于高氮鋼項目仍處于市場開發初期,短期內對上市公司業績難有明顯貢獻;同時,本項目亦不屬于上市公司節能環保主業范疇,因此,清理當在情理之中。神霧集團入主上市公司后短短二、三個月時間內即予以妥善解決,充分顯示了其解決非主業資產的決心、能力和效率;另一方面,神霧環保此舉也再次彰顯了其集聚優勢力量、鑄就主業輝煌的信念和決心。
分析師指出,神霧環保本次解決方案,再次重申了其堅持節能環保主業不動搖的一貫方針,集中精力做好工業爐窯節能減排相關技術研發和市場開拓工作,重點發展其“神霧熱裝式節能密閉電石爐”推廣和電石相關市場開拓,未來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