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治水出新招 實行雙向生態補償機制
江蘇省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制度正式步入實施階段,財政加大投入,對因實施生態保護而形成貢獻的地區給予適當補償。同時,我省也在全國建立覆蓋全省主要流域的水環境區域“雙向補償”制度:上游的水污染了,要買單;而治理好了,則能得到下游的補償。
據了解,該辦法明確了“誰達標、誰受益,誰超標、誰補償”的原則,經監測考核和確認后,實行“雙向補償”,即對水質未達標的市、縣予以處罰,對水質受上游影響的市縣予以補償,對水質達標的市縣予以獎補。在收到繳款通知10日內,就必須向江蘇省財政繳納這筆錢,否則將取消省級環保專項資金,直接代扣。
目前,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已經確定,包括自然保護區、重要濕地等15類,總面積為24104平方公里。
其中,具有重要生態功能、提供重要生態產品的自然保護區、重要濕地、飲用水源保護區、重要水源涵養區、重要漁業水域、清水通道維護區、洪水調蓄區、太湖重要保護區沿岸部分等作為主要補助區域,面積合計為18771平方公里,占全省生態紅線區域面積的77.9%。
按照這一機制,《江蘇省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也將全面鋪開,對覆蓋全省主要流域的水環境實行“雙向補償”,不同市縣同飲一江水,也分你我他,省財政廳經建處副處長周鰲梁:“你上游下來的水質,經過檢測,超過規定的監測標準,那你對下游就要補償;你上游如果有些水源地保護得好,的水排放到下游了,由下游對上游的市縣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