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強執法力度 建按日計罰制度
日前提交審議的環保法修訂草案引入“按日計罰”制度,對于違法排污企業擬按日連續處罰,提升違法成本。處罰力度將加大,上海環保部門將建立“按日計罰”制度,即對違法排污的企業,按違法的天數計算處罰金額;將對污染排放企業裝上“鷹眼”,利用信息手段,推進污染源在線監控,并將污染源在線監控取得的數據用于執法,讓違法企業無所遁形;對污染環境的單位或者個人,除進行行政處罰外,還要求承擔由其造成的環境修復費用。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對污染者罰到頂就是100萬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成為環境污染事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今年,上海將探索建立“按日計罰”的制度,即對違法排污企業,按違法天數計算處罰金額。據了解,以往的處罰為“按次計罰”,查到幾次罰幾次,而在“按日計罰”制度下,單位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進一步提升企業違法成本。
據悉,上海環保系統去年共檢查企業5萬多戶次,責令4000多家企業整改,對1400多家企業實施立案調查,處罰金額近8000萬元,處罰數額同比2012年增加了三分之二;有228起案件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有630多家企業在嚴管下關停。
上海環保部門透露,正會同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建立環境違法案件的行刑銜接機制,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重點集中在6方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排放、傾倒、處置有毒物質的;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超標排放重金屬或者持久性有機物的;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等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毒物質的;兩年內受到環境行政處罰三次的;造成環境損害30萬元以上的。此外,環境違法行為還將與信貸、上市環保核查和評獎評優等政策措施相掛鉤,環境違法企業將在這些領域受到嚴格限制,被“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