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水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渤海股份)近日公告稱,基于目前政策環境和水務集團同業競爭資產現狀,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天津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津水務集團”)避免同業競爭承諾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完成。天津水務集團擬將2022年6月10日生效的《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中相關承諾履行期限延期3年。
承諾延期履行的具體內容
基于對當前實際情況的審慎分析,從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角度考慮,天津水務集團擬將原承諾事項履行期限延期3年,至2028年6月9日。除履行承諾期限變更外,避免同業競爭承諾中的其他承諾內容保持不變。具體如下:
“1、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將按市場發展情況,在不影響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下,通過將水務集團區域內水務資源進一步劃分和整理,細分業務市場,梳理和優化業務結構;并在2028年6月9日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相關符合條件的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剝離或對外轉讓等方式解決本公司和渤海股份的同業競爭問題。
2、在過渡期內,本公司承諾不利用股東地位損害渤海股份的利益。 對于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調整的,本公司與渤海股份將提前向市場公開做好解釋說明,充分披露需調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應處置措施。”
據悉,天津水務集團及以上主體與渤海股份的主營業務在原水自來水供應、污水處理、水務相關的工程建設幾方面存在一定的業務重合,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
2021年11月,天津水務集團通過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收購公司45,868,731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3.01%,與公司控股股東天津興津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互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為35.46%,并于2022年6月10日過戶登記完成。天津水務集團就本次股權收購完成后避免同業競爭事項承諾如下: “目前,天津水務集團自身主要通過引灤潮白河分公司、引灤爾王莊分公司、引灤市區分公司、引江市區分公司、引江市南分公司從事原水供應,同時水務集團主要通過以下主體開展與上市公司相似的業務:
圖源:渤海股份公告
渤海股份認為水務集團始終致力于推動解決同業競爭問題,本次延期履行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等相關規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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