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區人民政府正式印發《虹口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要求到2025年,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完成本市下達的各項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以上,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原文如下↓
虹口區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
一、行動目標
到2025年,主要大氣污染物減排完成本市下達的各項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0%以上,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1.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應用,提升園林廢棄物等生物質能利用力度。優化區域能源結構,提升虹口區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結合區域功能及建筑具體情況,深挖分布式光伏潛力,因地制宜推動光伏開發建設。2025年前光伏裝機容量力爭完成市級下達我區的“十四五”光伏建設目標要求。積極探索建設北外灘智慧供能示范項目。
2.強化能耗強度總量雙控。
持續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持續深化重點領域節能,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區內用能單位建立完整有效的能源管理體系,不斷優化用能監測、能效管理水平,降低能耗。持續深化公共建筑等重點領域節能增效,推動建筑領域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轉型,到2025年新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不少于4個。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3%。
3.持續推進燃油鍋爐窯爐清潔改造。
新建、擴建鍋爐應優先使用電、天然氣或其他清潔能源。繼續深化鍋爐清潔化改造,在全區已完成現有鍋爐低氮化改造的基礎上,鼓勵既有鍋爐進一步清潔化能源改造。
(二)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1.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口。
認真落實《上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和分類分區環境管控要求,充分發揮“三線一單”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環境準入約束作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嚴格執行國家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標準限值。
嚴格落實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若本區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則將實施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倍量削減替代。
2.加快現有產能改造升級。
動態更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大對能耗強度較高、大氣污染物排放較大的工業行業和生產工藝等的淘汰和限制力度。積極推進存量用地管理,拓展優質存量產業空間,壯大新興產業集群,營造良好產業生態圈。加快推進北外灘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北中環科創產業集聚帶規劃,推動產業空間轉型升級,賦能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
3.推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
培育發展節能減排工程咨詢、能源審計、綠色認證、碳足跡、碳審計、儲能開發、智慧能源管理等節能低碳服務業,積極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
推進現有園區綠色低碳升級改造,推動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再利用。
4.深化工業企業VOCs綜合管控。
以“綠色引領、績效優先”為原則,完善企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積極推廣涉VOCs物料加工、使用的先進工藝和減量化技術。探索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相關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VOCs含量限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推進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
(三)提升交通綠色清潔水平。
1.推進交通體系綠色發展。
配合推進《上海市公交站點品質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及推進軌交19、20號線、北橫中運量公交等市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依托“15分鐘社區生活圈”建設,持續優化慢行交通,聚焦系統網絡優化、道路景觀設計、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推進安全通達的騎行網絡和舒適便捷的步行活動區域建設。到2025年,全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達到45%以上,綠色交通出行比例達75%以上。
2.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
加強本市生產、進口、銷售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有序推進機動車排放檢驗和強制維護制度。加強在用車排放監管,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在用車路檢執法和污染整治力度,開展柴油車尾氣路檢路測和柴油車停放集中場所監督抽測及車用油品質量抽測。
2023年7月1日起,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國三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
深化加油站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治理與監管。組織開展汽油油罐車密閉性能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在卸油、發油、運輸、停泊過程中破壞汽油油罐車密閉性的行為。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密閉點位油氣泄漏、企業邊界油氣濃度無組織排放的監測和檢查。開展加油站三級油氣回收處理試點工作。
3.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
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環衛車輛等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使用純電動等新能源車輛。鼓勵私有乘用車電動化,持續推進純電動重型貨運車輛的示范試點及推廣應用。
4.加強非道機械綜合治理。
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做好非道路移動機械屬地管理工作。鼓勵淘汰國四及以下廠內車輛和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具備條件的國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改裝國四標準發動機。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替代,鼓勵新增和更新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優先選用新能源機械。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和標志管理辦法,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標識管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和準入要求。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檢測,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檢查和尾氣檢測。
5.健全部門協同監管模式。
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形成部門聯合執法和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加大機動車入戶檢查力度。
對油品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全環節開展部門聯合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開展加油站油品、尿素質量抽檢,堅決打擊使用非標油品和非標車用尿素的違法行為。
6.拓展移動源智慧監測應用。
推進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控、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等系統的開發與應用,持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場使用申報登記系統建設,對流動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動態監管。
(四)推動建設領域綠色發展。
1.深化揚塵源全方位管理。
嚴格執行文明施工標準和拆除作業規范,加強預濕、噴淋抑塵措施和施工現場封閉作業管理。市政工程推廣采用覆罩法和裝配式施工。嚴格約束線性工程的標段控制,確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儲備用地、拆房地塊、待建地塊等裸露土地的揚塵污染防控。
強化渣土運輸作業規范,提高渣土運輸企業規范裝卸、車輛沖洗、密閉運輸程度,將工地落實“兩不挖、兩不進、兩不出”情況納入文明施工考核,加強渣土車輛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管。積極推廣新型渣土車輛。持續加強城市保潔,2025年底前,全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道路沖洗率達到95%。
建設“固定式揚塵在線監測+移動監測”的綜合式揚塵在線監測網絡,構建揚塵污染大數據分析決策支撐平臺。動態掌控各類揚塵措施落實情況,加大對數據超標和安裝不規范行為的懲處力度。
2.推廣低VOCs含量建材。
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道路交通標志基本使用低VOCs 含量涂料。推進低排放瀝青使用,降低瀝青混合料生產環節的VOCs排放。
(五)實施社會面源深度治理。
1.加大生活面源精細管控力度。
加強餐飲油煙在線監控設施安裝使用,鼓勵有條件的商業綜合體安裝油煙在線并將在線數據接入區級相關管理平臺。完善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及第三方治理管控機制。
推進綠色汽修設施設備及工藝升級改造,鼓勵建設集中鈑噴中心或使用第三方脫附。
加強家用燃氣熱水器、燃氣灶具等生產和銷售環節能效標識使用監督管理。引導生產企業推進冷凝、低氮燃燒等新技術的開發應用。
2.加強其他污染物質防控。
持續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和氫氟碳化物備案和監督檢查。
(六)加強區域污染聯合應對。
更新完善區域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加強與相鄰區聯防聯治工作,開展跨區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和協同排查管控,加強區域污染聯合應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統籌謀劃推進行動計劃的各項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深落細。各責任單位強化協同聯動、責任擔當,明確任務分工,層層抓好落實,完成行動計劃各項任務目標。
(二)完善政策扶持。
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完善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多元投融資機制。研究加油站三級油氣回收處理、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等支持政策。
(三)嚴格執法監管。
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級分類監管,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完善環境執法正面清單。組織開展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中小鍋爐、加油站、企業自備油品、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等專項執法檢查,強化環境監管、監測與執法聯動。
(四)提升監測能力。
有序推進空氣質量網格監測,進一步提升移動源、社會面源新一輪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全面提高環境空氣綜合分析能力。
(五)完善污染應對。
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建立空氣污染提前預警、綜合研判、協同控制和效果評估工作機制,確保重污染預警高效響應。
(六)加強宣傳教育。
大力普及大氣污染防治和減污降碳知識。開展全民綠色行動,鼓勵公眾自覺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模式,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強信息公開,暢通舉報渠道,推進公眾監督。
(七)強化科技支撐。
開展區域PM2.5和臭氧協同防控關鍵技術、污染物減排與溫室氣體協同減排關鍵技術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