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助力中小企業高效治污、綠色發展,我省積極開展”綠島“項目研究與實踐。2022年12月30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安徽省“綠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安徽省“綠島”項目入庫篩選原則(試行)》,初步建立我省“綠島”政策體系。
政策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在促進增長、保障就業、活躍市場、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省堅定不移實施制造強省戰略,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取得歷史性成效。但一些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專業人員、未能獲得高效環保技術服務、治污成本難以下降等原因,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存在困難。“綠島”是把中小企業的排放污染物集中到一個場所,集中治理,把住總出口。“綠島”可以讓中小企業享受專業公司運營,可以較低的成本實現穩定達標,是中小企業高效低費的治污路徑。
國家和我省均支持“綠島”建設。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加強自由貿易試驗區生態環境保護 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實施方案》均明確提出支持“綠島”項目建設。《安徽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安徽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等文件中也明確提出因地制宜建設“綠島”項目。
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徽省“綠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共六個章節,分別為總則、試點范圍、實施程序、激勵措施、排污責任和附則。重點內容可以提煉為以下五點:
一、哪些項目可以申請“綠島”
“綠島”項目首先要符合“共享”的內涵(即2個以上排污單位共同使用),滿足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規范管理、穩定達標排放的技術要求,本質上為公共環保設施。《安徽省“綠島”項目入庫篩選原則(試行)》列出了具體的項目入庫條件,共8條,對“綠島”建設單位、項目成熟度以及技術規范做了更為詳細的要求。
二、“綠島”項目申報需要經過哪些階段
“綠島”項目經建設單位或工業園區、行業協會、商會申報、市生態環境局初審、省生態環境廳復審(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和行業協會、商會和可直接進入復審)后納入“綠島”項目庫,對達到相應行業建設技術指南水平且正常運行的“綠島”項目予以認定,并向社會公開。
三、“綠島”項目如何管理
“綠島”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對未按期達到相應行業建設技術指南水平或不能正常運行的項目清除出庫。已認定的“綠島”項目若因運行問題被予以行政處罰或不能正常運行的,省生態環境廳將撤銷認定結果。
四、政策激勵措施有哪些
技術服務方面,我省鼓勵有能力的技術服務單位參與建設運行,建設“我能建”企業庫,搭建起供需雙方交流溝通平臺。
資金補助方面,省、市生態環境部門指導、支持入庫項目申報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專項資金,向金融機構推薦,申請給予貸款利率優惠。
行政審批方面,簡化入庫項目環評審批流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可采取告知承諾制審批;優先提供項目所需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依托“綠島”處理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可不再單獨申請相應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
環保執法方面,將已認定的“綠島”項目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豁免名單;優先納入執法正面清單,減少執法頻次。
此外,已認定的“綠島”項目投入運行后通過深度治理騰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符合排污權核定要求的可用于排污權交易。
五、排污責任如何界定
《安徽省“綠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依托“綠島”治污的排污單位應與“綠島”運營單位簽訂書面合同,約定排污、治污相關責任,明確違反合同的處理方式,厘清各主體排污責任。“綠島”運營單位應審核排污單位情況,不得接納無合法手續的排污單位,避免糾紛。
2023年工作怎么開展
目前,我廳已經組織開展第一批“綠島”項目集中審核入庫工作。2023年,我廳將認真落實持續深化“一改兩為”工作要求,推進第一批“綠島”項目建設、運行,結合“雙招雙引”等工作組織動態申報,向納庫項目提供政策和資金支持,簡化入庫項目環評審批流程,從速辦理排污許可、危廢經營許可等事項,協助解決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遇到的生態環境問題,做好全程指導和服務,發布典型案例,引領帶動全省推廣實施。
有意向的建設單位隨時可以向所在市生態環境局申報;省級行業協會、商會和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也可以組織申報,申報材料直接報送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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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編輯:胡珂 | 初審:唐洪全 張鵬
審核:胡毅清 陳衛
原標題:安徽省“綠島”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