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明確今后一段時期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的目標方向和工作措施,以科技創新支撐生態環保工作,全力保障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促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詳情如下: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科技強省建設要求,深入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加快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撐引領作用,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深化改革創新,健全政策體系,強化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基礎平臺和保障能力建設,為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加快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推進重點領域技術攻關
(一)推進污染防治技術研究。重點加強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技術研究。突破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協同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高效低成本治理等技術;實施南四湖、東平湖等重點流域氟化物、硫酸鹽高效處理,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治理技術攻關;加強高效低成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赤泥、氰化尾渣等大宗固廢高效資源化利用技術攻關;開展河湖入海總氮反彈溯源研究分析,加強重點海域污染源解析與總氮控制,以及新污染物監測與治理等技術體系研究。
(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技術研究。加強重點領域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重點行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研究;開展碳匯方法學、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生態系統固碳增匯、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溫室氣體智能監測等技術研究。
(三)推進生態保護與修復技術研究。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重要生態系統及脆弱區系統保護修復技術研發;推進生態產品開發與價值實現模式,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指標體系建設;加強黃河三角洲生物多樣性保護監管,河口海岸濕地生態修復與保護,廢棄礦山等生態修復,海洋生態健康維持等關鍵技術攻關。
(四)推進生態環境安全管理技術研究。加強生態環境應急監測、預警與處置,危險廢物環境安全管理,以及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管理等關鍵技術研究;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有毒有害物質溯源解析、環境健康風險評估和控制等技術體系研究;實施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與綜合利用、海洋輻射
環境監測與預警、放射源在線監控與風險預警等關鍵技術研究。
(五)推進現代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研究。加強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相關理論和技術體系研究;推進生態環境科技、生態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環境經濟政策等領域機制創新研究;開展環境要素保障、生態工業園區建設、
智慧環保與環境大數據應用、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等理論和技術體系研究。
三、強化生態環境科研能力建設
(六)堅持創新需求引領。緊盯我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和突出環境問題,開展生態環境技術體系與創新需求分析,建立省生態環境技術創新需求數據庫,每年發布生態環境技術創新需求目錄和成果目錄。
(七)提升基礎研究能力。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美麗山東建設等重點工作,深入推進生態環境基礎科學理論研究,積極組織申報生態環境領域自然科學基金、軟科學項目等,每年組織開展一批重大政策、重大課題研究,為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提供理論支撐。
(八)推進創新平臺建設。加快推進陸海統籌生態治理與系統調控重點實驗室、生活垃圾處置過程新污染物檢測與污染協同控制工程技術中心等重大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平臺建設,2025年底前,全省力爭創建3~5個國家環境保護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積極推進創建生態環境領域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
(九)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將科技創新工作納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年度重點工作,積極支持所屬事業單位申報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創建國家和省級科技創新平臺。鼓勵事業單位技術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與重大技術項目攻關。積極推薦優秀人才申報省智庫高端人才、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
(十)培育創新型企業。推進創新能力強的生態環保企業積極申報重大科研項目,牽頭開展重大技術研發和工程示范,創建重大科技創新平臺。支持生態環保企業建設省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園創建生態工業園區,到2025年底前,高新區中生態工業園區比例力爭達到50%以上。
四、推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十一)建設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建設省級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和環保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建立生態環保技術成果評估體系。2025年底前,全省建設30家左右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推進生態環境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全鏈條服務。
(十二)開展技術供需對接。充分發揮綠色產業博覽會、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等作用,加強生態環境技術供需對接。定期組織召開生態環境技術成果對接會,深入開展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等試點,不斷提升環境治理技術水平。
(十三)加強技術示范應用。推進生態環境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在開展環境治理工程、生態工業園建設、低碳園區建設、清潔生產審核試點時,積極推進先進生態環境技術集成示范。每年開展10個左右生態環境先進技術示范項目。
五、開展生態環境技術交流服務
(十四)加強生態環境學術交流。鞏固完善與生態環境領域院士團隊長期合作機制,充分發揮院校、企業專家智囊作用,定期組織召開美麗山東高層論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座談會、駐魯高校環境學院院長座談會、環保產業技術交流會等,積極開展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研團體的聯合技術攻關。
(十五)組織開展科技幫扶行動。落實國家百城千縣萬名專家生態環境科技幫扶行動計劃,建立省級生態環境科技幫扶機制,深入基層一線實施技術幫扶,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部省聯合開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一市一策”駐點研究。
(十六)推進生態環境科普教育。創新科普工作方式方法,強化服務能力,依托六五環境日、全國科普日等開展特色生態環境科普活動,促進全民生態環保意識和生態環境科學素養提升。加強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建設,2025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新創建30個左右的省級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力爭新創建6個左右的國家級生態環境科普基地。
六、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保障
(十七)強化組織領導。省生態環境廳成立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委員會,各市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協調推進重點工作。健全完善生態環境科技專家庫,積極發揮省生態環保戰略咨詢委員會和省生態環保專家委員會作用,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決策咨詢。
(十八)加強考核激勵。將科技創新工作納入對各市生態環境局績效考核指標。對取得生態環境科技重大突破和原始創新的科研團隊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并在職稱評定、職務晉升中予以優先考慮。支持有條件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特聘專家、科研助理等人才崗位,并在人才引進上給予支持。
(十九)強化政策支撐。在相關法規政策、規劃計劃、制度標準制定和重點工作推進中,充分體現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工作要求。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將科技創新工作相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將有融資需求的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項目優先推送給金融機構予以融資支持。
(二十)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總結提煉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典型模式、特色做法和創新機制,編制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典型案例,選樹總結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先進個人事跡,予以宣傳推廣。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工作作為生態環保改革創新案例的重要內容。積極引導社會團體、科研機構和公眾共同參與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工作。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