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出臺《宜春市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包括十部分二十小條內容,業內俗稱“危廢十條”,是今后一段時期宜春市危險廢物管理的指導性文件。
《改革方案》以堅持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省十五次黨代會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源頭防控為抓手、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有效防控危險廢物環境與安全風險為目標,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著力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
《改革方案》明確到2022年底,全市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與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逐步增強。到2025年底,全市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鏈條閉環監管,為打造綜合實力強市貢獻更多生態環保力量。
《改革方案》提出8項重點任務,17條具體措施。每項任務均明確了具體措施。同時,明確強有力保障措施。
一是壓實各方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三區”管委會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的組織領導,做到認真籌劃、統一部署;堅持黨政同責、齊抓共管。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對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所需經費予以保障。
二是強化技術保障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市內高校、科研院所加強危險廢物治理相關學科專業建設,依托危險廢物相關單位建設培訓實習基地。鼓勵引入第三方專業技術力量指導企業生態環境問題整改。
三是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對涉危險廢物重大環境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形成強力震懾。推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向公眾開放,努力化解“鄰避效應”。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將舉報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列入重點獎勵范圍。
原標題:重磅:宜春市出臺《宜春市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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