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黨和國家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迎來建黨百年華誕。對于山東生態環保工作,更是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年,習近平總書記親臨山東視察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過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省上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擔當作為、克難攻堅,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PM2.5濃度連續兩年保持兩位數改善;國控地表水斷面優良水體比例同比改善13.1個百分點、改善幅度全國第一,在2020年歷史性全面消除劣五類水體的基礎上,再次歷史性全面消除五類水體,實現“十四五”良好開局。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對2021年的工作進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生態環保領域的“二十件大事”,主要有:
一、牢記囑托,奮力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上走在前
2021年10月22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濟南市主持召開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科學分析當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形勢,把握好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咬定目標、腳踏實地,埋頭苦干、久久為功,確保“十四五”時期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取得明顯成效,為黃河永遠造福中華民族而不懈奮斗。座談會前,習近平總書記于20日下午在東營市考察黃河入海口。
全省上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牢記總書記勉勵山東在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走在前的殷切囑托,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在沿黃9省區率先制定實施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 成立黃河流域首個生態環境觀測站,與河南省率先建立黃河流域省際間橫向生態補償機制。2021年,山東境內黃河干流國控斷面水質全部達到地表水二類標準。
二、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
2021年7月23日,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在濟南召開。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總結我省三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的成效和經驗,研究部署當前和“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動員全省上下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努力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時任省委書記劉家義出席會議并講話,時任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干杰主持,省政協主席付志方、省委副書記楊東奇出席,與會人員觀看了山東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警示片。
三、省委、省政府表彰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100個先進集體和100名先進個人
2021年,省委、省政府對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一線真抓實干,擔當作為、攻堅克難的100個先進集體和100名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進一步激勵各級各部門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積極性,深入構建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大環保”格局,有效推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
四、建立“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1+3+N”規劃體系
202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立足山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謀劃了 “1+3+N”規劃體系,明確了全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其中,“1”為省政府印發實施的《山東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這是全國第一個以省政府文件印發的省級“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3”為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簡稱三個“十條”),以更高標準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N”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2021年度計劃、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以及海洋、固體廢物、核與輻射、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保產業等各要素專項規劃。
五、認真配合完成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扎實開展第二輪全覆蓋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2021年8月26日—9月26日,認真配合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督察工作,共收到交辦信訪舉報件7106件,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前,于上半年完成了全省16市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共受理有效信訪舉報2.6萬件,推動解決了一大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六、在全國率先建立覆蓋全省的縣際間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為推動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2021年7月,經省政府同意,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印發實施《關于建立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經過全省各地共同努力,截至2021年9月底,全省16市133個縣(市、區)全部完成301條跨縣界河流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簽訂工作,進一步完善了上下游流域治理的責任鏈條,有效破解了流域治污“上熱中溫下冷”的局面,推動形成責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護和治理的長效機制。實現縣際間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全覆蓋,是山東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一項重大工作部署,也是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具體實踐,是我省繼實施縱向地表水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后的又一項制度創新,標志著我省已經全面構建起縱向橫向兩個維度的水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七、全省PM2.5平均濃度連續兩年保持兩位數改善
2021年,聚焦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態環境獲得感,堅持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協同治理,不斷深化結構調整、污染治理和管理創新,組織開展夏季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持續提高大氣污染治理效能,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全省PM2.5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連續兩年保持兩位數改善,由2019年的“50”時代(52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的“40”時代(46微克/立方米),首次進入“30”時代。
八、國控地表水斷面水質歷史性全部消除五類水體
2021年,全省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到75.2%,優于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11.1個百分點,同比改善13.1個百分點,改善幅度全國第一;在2020年歷史性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的基礎上,又歷史性全面消除V類水體,153個國控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Ⅳ類標準,“十四五”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開門紅”。
九、出臺《山東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和《山東省南四湖保護條例》,全省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性法規體系不斷完善
2021年12月3日,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和《山東省南四湖保護條例》,兩部法規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是全國第一部省級層面關于規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山東省南四湖保護條例》是我省為解決南四湖保護瓶頸問題專門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對保障南水北調調水水質、解決南四湖流域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環境問題、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十、在全國率先建成覆蓋全省的放射源在線監控系統
為切實強化放射源安全管理,降低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等安全事故風險,山東省在全國率先建設運行全省放射源在線監控系統,實現對全省670余家核技術利用單位、8100余枚正常使用放射源、4200余枚廢舊放射源的24小時全覆蓋監控,有效提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2022年1月7日,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山東省圍繞核與輻射監管工作作典型發言。
十一、實施重獎環境違法行為舉報
2021年,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財政廳對原舉報獎勵制度進行修訂,擴展了舉報獎勵渠道,優化了獎勵程序,最高給予舉報人50萬元獎勵。新修訂的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全省受理的舉報獎勵案件是2020年同期的11倍,獎勵金額是2020年同期的343倍,群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大幅提升。
十二、全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全部落地應用
按照2020年底省政府印發的《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要求,2021年上半年,我省加速推進各市“三線一單”落地,逐市開展成果審查,6月底,16市“三線一單”成果全部由市政府印發實施,在全國第二批省份中走在了前列。扎實推進成果應用,濟南、青島和省級數據應用平臺建設等多個應用案例被生態環境部宣傳推廣。同步配套建立了成果更新調整和跟蹤評估機制,全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在全國“三線一單”工作先進省份表彰中名列前茅。
十三、第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成效顯著、啟動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計劃
第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實施以來,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四減四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方案確定的“四個結構”調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各項任務均已完成,SO2、NOX、VOCs、PM2.5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對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貢獻突出。經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2021年10月26日出臺了《山東省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
十四、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工作取得新突破
2021年,我省成功創建8個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2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數量均居全國第二;命名了第二批7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10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署長阿奇姆·施泰納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部長級全體會議上正式宣布山東作為示范省份參與生物多樣性金融(BIOFIN)項目。我省成為了“中國BIOFIN項目-生物多樣性金融計劃項目”唯一示范省份,是我省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合作交流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項目將充分吸收借鑒國際生物多樣性保護先進經驗,助力提升生物多樣性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水平,為中國其他地區乃至全球提供經驗,央視新聞聯播2次報道我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十五、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動“灣長制”
2021年5月,省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省總灣長會議和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全省灣長制工作要點和3個省級海灣污染整治指導意見,并以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印發3個省級海灣污染整治指導意見,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出臺的“一灣一策”精準指導海灣污染整治的制度文件。各位省級灣長分別到包保海灣巡查調研,現場對話市、縣級灣長,督促海灣保護與治理,我省管灣、護灣、治灣水平顯著提升。2021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為92.3%,同比改善0.8個百分點,超出年度目標3.1個百分點。
十六、圓滿完成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履約清繳工作
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啟動,第一個履約周期履約清繳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2019-2020年山東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共330家,應履約320家,約占全國1/7。除13家被法院查封和2家關停注銷企業外,305家企業全部完成履約,實現了應履盡履。全省共計145家企業申請CCER賬戶開立,有51家企業提出CCER抵銷配額清繳申請,申請CCER抵銷量達到628萬噸,占比0.54%。共有217家重點排放單位參與交易,累計買入全國碳排放配額5,439.09萬噸,成交額24.23億元;累計賣出4,681.18萬噸,成交額21.48億元。
十七、淄博馬踏湖、青島靈山灣成功入選全國首批“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2021年,在全國首批美麗河湖優秀案例征集活動中,淄博馬踏湖“治保用”綜合治理經驗成功從全國133個提報案例中脫穎而出,入選《2021年美麗河湖十佳優秀案例》。我省青島靈山灣最終入圍8個擬命名和擬提名的全國首批“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十八、創新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緊密銜接工作機制
2021年,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法院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首次將審判機關納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了聯席會議、聯勤聯動執法、案件移送、重大案件會商督辦、信息通報共享等工作制度,為依法、快速、有效懲治環境犯罪行為提供了有力保障。
山東省公安廳印發《關于全省公安機關建立“生態警長”機制全面實施“生態警務”的工作意見》,由省、市、縣級公安機關和派出所四級“一把手”擔任本轄區“生態警長”,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履行公安機關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各級“生態警長”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態資源的保護治理、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從制度層面進一步推動全省“大環保”格局建設。
十九、打好危險廢物監管組合拳,堅決防范危險廢物環境風險
2021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將防范危險廢物環境風險擺在突出位置,綜合施策,狠抓落實,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經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危險廢物拉網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累計排查工業企業、重點場所9.2萬家(處),發現整治問題4萬余個,實施行政處罰611次、罰款9243.5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59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10名。開展“萬企全員警示”活動,制作全國首部危險廢物主題的警示教育片,組織全省2.9萬余家涉危險廢物企業、240余萬人觀看并簽字備查,從源頭上加強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范。
二十、建成全國領先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智慧監管系統
創新提出服務一線執法、服務企業發展、服務科學決策“三個服務”新理念,在全國率先建立以信息化執法為核心的一體化執法智慧監管體系,環境執法邁入智能化、精準化、信息化新時代。全國首創企業環境問題線上整改模式,實現企業環境執法相關業務“一端辦”,打造“互聯網+統一指揮+綜合執法+企業服務”山東模式。
2021年,全省27.4萬家污染源擁有“環境健康碼”,“云學堂”企業學習量達到12.7萬次,11.3萬家企業上線企業服務端,通過線上整改壓減現場執法檢查2.1萬次,執法更有溫度、服務更有熱度,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生態環境部在我省召開全國執法信息化工作推進會,我省做經驗介紹,相關做法獲生態環境部主要領導肯定,并將我省經驗以專報信息報送中辦、國辦。
原標題:山東公布2021年生態環保領域20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