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連對環境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全市共下達處罰決定557件下達罰款4442.38萬元。在全社會形成有效震懾。
看到這組數據也許有人會疑惑:如此大力度的監督檢查是否會影響企業生產發展?
“不會,我們的執法不僅有力度,也同樣具備溫度。我們不僅注重生態環境執法,也注重對守法經營企業的服務,以提升執法精細化水平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正面清單制度,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幫助企業提升改造自主監管能力,實現高質量趕超發展。”大連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有關負責人表示。
條件嚴格,97家企業入“正面”
2021年,大連市生態環境局按照《遼寧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將97家企業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納單工作堅持合理控制納入企業數量,逐步擴大納入范圍的原則,首批僅納入了熱力生產和供應、火力發電企業69家,化學品制劑制造類企業9家及金屬制品制造、食品制造、服裝制造等其他各類制造業企業19家。納入正面清單的企業須具備三年內無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三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連續兩年環境信用等級為守信企業等條件。特別指出的是,涉及核與輻射、生活垃圾集中焚燒、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城鄉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業集聚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尾礦庫等行業的企業和具備貯灰場的燃煤發電企業不得納入正面清單。
本次納入的97家企業中熱力生產和供應、火力發電行業企業較多,與近年來大連市強力推進燃煤鍋爐專項整治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是分不開的,督促企業對現有污染防治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聯網,推進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示公開工作,按照要求開展自行監測并公開信息,執法人員可以通過線上監控的方式隨時掌握企業的生產和污染物排放情況。
“出臺正面清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發揮守法誠信企業的正向激勵作用。”市執法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能夠進入正面的條件相當嚴格。根據大連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全市共有各類污染源2.9萬個,首批正面清單企業僅97家,相當于每300家企業才能選出一個正面清單企業,可謂鳳毛麟角。我們希望通過以‘關鍵少數’,帶動全市的排污企業積極向好轉變,形成由‘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正面清單企業有啥“待遇”
企業進入正面清單后,“生態環境部門將秉持執法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在清單有效期內對企業進行至少一次體檢式現場幫扶,定期邀請企業進行交流座談,及時聽取企業訴求,梳理相關行業企業違法風險點,明確監管執法要求,增強企業行為預期,防止隱患問題變成違法問題,做到有需要有服務,無需要不干擾。”市執法隊有關負責人介紹。
實行包容糾錯審慎監管,對正面清單企業對因非主觀過錯導致的違法行為,主動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或者對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正面清單企業初次環境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也將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正面清單提高了執法效能,實現了對環境信譽良好企業的無事不擾,有利于企業改善生產經營,推動了營商環境的改善,受到企業歡迎。”市執法隊有關負責人表示。
不是“不管”,也不是“一勞永逸”
“正面清單并不等于不管不問。”這名負責人進一步介紹,“企業進入正面清單后,環境監管部門原則上采取非現場執法方式,充分發揮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平臺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作用,通過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和視頻監控、環保設施用水用電監控等物聯網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門數據,采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等手段開展非現場監管。”
另外,對被列入省、市各類生態環境專項執法行動,被舉報投訴、媒體曝光、上級交辦問題線索,存在在線監測數據異常且經企業自查報告后管理部門認為仍需赴現場調查核實的正面清單企業,經執法機構負責人同意后,可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或特殊管控期間,各級執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或特殊管控部門,可以按照響應等級要求對正面清單企業開展現場執法檢查。
而且,正面清單也不是“一勞永逸”。正面清單有效期原則上為3年,實施動態管理,不再符合納入條件的企業將及時移出,對存在惡意偷排、篡改臺賬記錄、逃避監管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不得再次納入。對正面清單企業因管理不善導致超標排放且未主動報告,或存在其他惡意違法行為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列為特殊監管對象,加大監管力度,并向社會公開。
原標題:寬嚴相濟,大連生態環境執法正面清單助企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