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生態環境低碳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低碳中心”)指導下,組織召開了新廠區(3#生產線)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專家評審會,成為全省第一家完成階段性超低排放改造并通過專家驗收的水泥企業。
2020年11月,我省先后印發《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環函〔2020〕260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水泥行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技術指南的通知》(浙環辦函〔2020〕65號),要求全省水泥企業全面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到2022年底前,完成無組織排放控制和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改造,有組織排放控制達到階段性超低排放水平,窯尾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50和100mg/m3;到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和50mg/m3。
在“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超低排放改造是推動企業實施全流程、全過程環境管理的系統工程,是提高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有效手段。
2020年12月底,受企業委托,省低碳中心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開始對其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進行指導,多次赴現場踏勘調查、收集資料,根據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相關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造提升建議,并制定改造計劃,落實改造責任。
在此基礎上,編制一企一策,指導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對標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進行逐項整改。至2021年6月,企業完成了一企一策中新廠區(3#生產線)的所有超低排放整改事項。省低碳中心按照相關要求,對新廠區(3#生產線)開展了有組織排放符合性分析、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評估和清潔方式運輸評估,并最終編制完成了全省首個水泥企業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報告。省低碳中心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服務得到了企業,以及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高度認可。
經過省低碳中心悉心指導,新廠區(3#生產線)全面達到階段性超低排放水平:
(1)有組織排放方面
窯尾煙氣顆粒物采用高效袋式除塵,二氧化硫采用窯灰-石膏濕法脫硫,氮氧化物采用分級燃燒+精準SNCR脫硝,保證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小于階段性超低排放標準要求,減排效果明顯。
(2)無組織控制方面
全面加強物料儲存、輸送和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采取密閉、封閉等措施,各轉載、下料口等產塵點設置收塵或抑塵裝置,有效提高廢氣收集效率,并在廠內主要產塵點周邊布設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微站和高清視頻監控。同時,建立了全面的無組織排放管控平臺,對全廠的無組織排放源點位和控制措施進行監管。
(3)清潔運輸方面
評估期內(2021年6、7和8月)大宗物料和產品的清潔運輸比例分別達到86.55%、85.59%和85.03%,連續3個月大宗物料和產品清潔運輸比例均滿足大于80%要求。廠區設置車輛清洗裝置,掃地車、灑水車安裝北斗定位系統。廠內非道路移動機械已完成編碼登記,滿足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等相關要求。
本次評估報告編制完成并通過專家驗收,推動了全省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深入實施,為水泥行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起到了模范作用。下一步,省低碳中心將繼續做好技術支撐工作,研究做好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結果公示等工作,為持續改善我省環境空氣質量貢獻力量。
原標題:助力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省生態環境低碳發展中心完成全省首個評估報告并通過專家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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