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吉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筑牢生態屏障 踐行綠色發展”主題新聞發布會上提出:將立足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質量的新期待,深入實施環境空氣、水環境、土壤環境3個質量鞏固提升行動,全力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提升。
其中,在環境空氣質量鞏固提升方面,要求突出抓好秸稈禁燒管控。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快VOCs綜合整治。強化移動源污染治理。推進城市揚塵精細化管控。
近年來,吉林省在治理大氣污染方面,發布了多項政策。
2016年5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吉林省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該通知強調了2020年年底前,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分階段達到292天以上,力爭提前一年達到國家目標要求的工作目標。
時間來到2017年,這一年是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吉林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第一階段目標的收官之年,全面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各項工作任務,成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對此,吉林省環境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決定在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間,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百日攻堅”行動,并制定《吉林省2017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百日攻堅”行動方案》。根據方案,吉林建材行業全面實施錯峰生產。
與此同時,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對排放工業廢氣或者排放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等實行排污許可管理。
此外,吉林省政府在2018年9月21日召開的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首次要求各地科學劃定秸稈禁燒區和限燒區,秸稈禁燒區域力爭實現“零火點”,建立了秸稈禁燒量化問責機制。要求,在月底前全省煤鍋爐全部完成達標排放改造,并通過現場排查 " 散亂污 " 企業,確保所有涉氣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
正是由此這些諸多的政策,讓吉林省在“十三五”期間能夠遵照政策要求,努力達到了期望的工作目標。
在“十三五”期間,吉林省大氣環境質量達到有監測記錄以來最好水平。具體來看便是,空氣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9.8%,PM2.5濃度降至31微克;單位GDP二氧化碳、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超額完成目標任務。
現如今,在這“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吉林省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將瞄準五大重點任務。圍繞綠色低碳發展、污染防治、補齊生態環境基本設施短板、建立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維護生態安全五個方面,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打造美麗中國“吉林樣板”。
值得關注的是,2021年上半年,吉林全省優良天數比例達88.6%,同比提升5.9個百分點;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
當然,這離不開吉林省政府和中央政府嚴格的執法監管。這推動了企業常態化減排,有效促進企業環境問題整改,利于進一步改善全省空氣質量,推動城市綠色發展。據悉,上半年中央生態環保督察67項整改任務已完成64項,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及遼河專項督察51項整改任務已完成50項。
為了更好地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2月22日,吉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2021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共計13400萬元,共到19個單位或地區,專項用于大氣污染監管能力建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鋼鐵企業超低排放和工業爐窯整治等項目支出。
今年7月底,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吉林省委關于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建設生態強省的決定》。提出促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良性互動,著力打造更高質量的生態經濟發展體系、更高水平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更加穩固的生態系統安全體系、更加完備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未來,吉林省將以生態作為發展的優勢,堅定不移地走綠色發展之路,持續不斷地增進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