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體物。“十三五”期間,浙江省環境空氣質量取得改善,PM2.5濃度大幅下降,但O3污染問題凸顯。
為深入推進“十四五”期間對VOCs的綜合治理,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8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該《方案》要求,到2025年,VOCs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完成國家下達浙江省的“十四五”VOCs減排目標,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減少以O3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同時,明確了四大工作原則:堅持科學精準治污、堅持源頭治理優先、堅持激勵約束并舉、堅持多方協作共治。
為治理VOCs,改善空氣質量,浙江拿出了很大的決心。
精準治污資金有效分配
浙江省財政廳于2021年08月11日發布關于《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的通知。
該通知清晰明了地對大氣污染防治進行資金分配,精確指出了浙江各地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難點。
源頭替代 可圈可點
源頭減排是VOCs減排的根本性途徑,浙江在源頭替代方面可圈可點。
《方案》要求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到2025 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等使用量下降比例達到國家要求。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浙江涉VOCs中小企業數量多,無組織排放收集難,末端治理低效也不少見。
為此,浙江聚焦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兩大行業,在源頭控制方面下大力氣,通過明確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6類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種類、含量限值等,確定“能粉不水,能水不油,油必高效”的分類管控原則,啟動VOCs源頭替代“百萬”工程,這讓不少企業不僅實現從源頭減排,而且還降低了原料成本。
在包裝印刷行業,浙北一家公司以“水性油墨替代”助力塑料包裝印刷有機廢氣治理,浙江臺州路橋區也開展低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標準化試點前期調研工作。2020年以來,按照浙江省統一部署,金華也已在部分重點行業企業完成VOCs源頭替代22家。
在噴涂行業,2020年7月初,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舉行了主題為"噴涂行業低VOCs涂料源頭替代”的環保議事廳活動。這一活動的開展對加快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有著積極作用,有效助推噴涂行業綠色發展。
早在2019年,浙江便已開展了一場關于VOCs排污權的網上競價活動。在當天的競價中,最高一筆成交價為每年19200元/噸,溢價率為220%。2019年10月25日,這是浙江省首例VOCs排污權指標“網拍”的日子,也是開創了金屬表面噴涂行業VOCs排污權試點全國先河的日子。
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起草的關于支持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中也提到,要開展排污權有償交易,政府儲備排污權指標優先保障生產低 VOCs 產品、使用低 VOCs 原輔材料的建設項目。
一直以來,由于各方面的復雜原因,企業的減排積極性并不高,但在納入排污權資產化省級試點改革后,企業可通過競價獲得VOCs排污權,變成企業一種可流通可交易可轉讓的“固定資產”,真正實現企業排污權資產化。這也有利于企業積極響應國家節能減排的號召,同時繼續優化生產工藝、減少企業排污。
治理大氣污染,讓藍天白云常駐,VOCs治理是一塊硬骨頭,需要下大力氣啃下來。堅持精準治污、加快推進源頭替代,如此才能讓浙江“十四五”時期約束性指標的實現“含金量”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