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圳市GEP核算“1+3”制度體系相關情況。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深圳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范》。截至目前,深圳完成了以GEP核算實施方案為統領,以技術規范、統計報表制度和自動核算平臺為支撐的“1+3”核算制度體系。
發展歷程:
2014年設鹽田區試點,首次提出并建立了GDP和GEP雙核算雙運行雙提升的工作機制(此后陸續有至少8個區先后開展了GEP核算探索)
2018年,市組織開展GEP核算的研究和攻關
2019年,市GEP核算工作被納入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意見》
2020年,再次納入《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
各方面工作:廣泛調研論證,組織開展城市陸域生態調查評估,加強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擴大市民的參與度,連續開展年度的GEP試算分析
“1+3”制度體系:
一個統領——GEP核算實施方案統領,2021年2月9日,市生態環境局與統計、發改部門聯合出臺GEP核算實施方案(試行)
一項標準——GEP核算的地方標準,《深圳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范》,確定兩級指標體系,其中一級指標有3項,二級指標16個
一套報表——GEP核算統計報表制度,將200余項核算數據分解為4類
一個平臺——GEP自動核算平臺,2020年8月已上線(全球首個GEP自動核算平臺)
關于《深圳市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技術規范》:
2021年2月23日發布,是全國首個針對高度城市化地區的GEP核算規范,與聯合國統計局的生態系統核算(SEEA-EA)技術指南和國家GEP核算標準相互銜接。
“深圳也是全球第一個建立GEP核算制度體系的城市”
發布會表示,深圳建立GEP核算機制與城市管理需求密切結合,充分運用國際上生態系統服務與自然資本核算的最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學性和先進性,同時及時將研究成果與聯合國統計局、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進行交流,對推動聯合國統計局將GEP納入生態系統核算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外,深圳參與了全國GEP核算技術規范制訂,深圳GEP核算技術規范和正在編制的國家GEP技術規范和聯合國統計局生態系統核算框架基本上保持一致。深圳GEP核算“1+3”的制度體系,對城市生態管理具有極大的推廣應用意義,具有示范性和可復制性。
發布會表示,GEP和GDP都是屬于價值量,具有明確的核算空間和核算時間范圍,都強調最終價值。GEP核算也借鑒了GDP核算和運行模式,不過兩者核算方法、核算對象、核算定價方法都不同。
GEP定價方式主要有3種:一是優先采用市場實際交易價格;二是對于尚沒有形成交易市場的產品采用工程成本替代的方法;三是其他成本估算方法。
未來,深圳將進一步深化GEP核算工作,近期繼續聯合發改委、統計局抓緊開展2020年GEP核算,編制統計分析報告,同時抓緊開展各區和新區的GEP核算,探索開展重點片區和重點項目核算試點。
也進一步深化GEP核算工作的應用,如把GEP的相關指標和要求納入到生態環境常規監測體系里面去,把GEP提升任務納入重點規劃,將GEP核算的結果和提升的要求納入到生態文明建設考核中去,將GEP影響作為重要評估指標納入到重大項目的決策過程,將GEP核算運用于生態補償、綠色金融、公益訴訟等生態管理創新方面。
注:
GEP,生態系統生產總值/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是指生態系統為人類福祉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的最終產品與服務價值的總和,包括物質產品價值、調節服務價值和文化服務價值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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