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來,固體廢棄物污染治理和管控頂層設計方面表現出了兩大特點——支持力度不減,涉足領域愈微。
本文在2020年末尾展開年終匯總,將本年度重要的固廢相關政策法規整理如下:

1、生態環境部印發《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2、發改委聯合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
隨著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新興業態發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挑戰,我國一直致力于為共同應對塑料污染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意見涵蓋了塑料制品生產、流通、使用、回收、處置全過程和各環節,連帶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既有禁止類要求,也有限制類要求,突出地區和行業差異性,要求分區、分階段(2020.2022.2025)推進,明確要狠抓落實。
3、《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取消了目錄制管理,自2020年起,凡是符合條件的存量項目均納入補貼清單。
4、《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由于目前醫療機構廢棄物處置能力和水平與需求存在差距,且監管難題不斷,10部門聯合發布《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
明確要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方面未達標省份要在2020年底前實現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廢棄物專項整治行動
5、《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對強化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出3大要求:全面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推廣地膜回收利用
6、《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訂)》
對生活垃圾、醫療廢棄物和建筑垃圾等均進行了更嚴格、更明確的規范,再次強調繼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強過度包裝管控等內容。并且,垃圾處理收費機制的建立也被列入重要事項。
7、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
2020年5月底前,各地區要全面摸查本地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情況,建立工作臺賬;2021年底前,建立全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臺
8、工信部發布《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0年本)》和《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本)》
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是指對廢舊輪胎進行加工處理,實現資源化利用的行為,包括舊輪胎翻新,廢輪胎生產再生橡膠、橡膠粉,以及進行熱裂解。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的技術、裝備、工藝,以及耗能指標在新規范中有具體規定,且綜合利用環保指標頗為嚴格。
9、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
2020年年底,各地區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機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實現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300噸,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漿)排放量每萬平方米不高于200噸。
10、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時間為2020年5月到12月,要求嚴厲打擊涉及醫療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處一批不法分子,斬斷醫療廢棄物黑產業鏈,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
11、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 推動家電更新消費的實施方案》
用3年左右的時間,進一步完善行業標準規范、政策體系,基本建成規范有序、運行順暢、協同高效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
1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快開展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工作的通知
要求完善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設施;抓緊落實《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健全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
13、《農業部、環境部關于進一步明確畜禽糞污還田利用要求強化養殖污染監管的通知》
鼓勵畜禽糞污還田利用,支持養殖場戶建設畜禽糞污處理和利用設施。畜禽糞污的處理應根據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執行相應的標準規范。各地要督促指導規模養殖場制定畜禽糞肥還田利用計劃,推動建立畜禽糞污處理和糞肥利用臺賬。
14、《關于核減環境違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通知》
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在完成“裝、樹、聯”后,方可納入補貼清單范圍。垃圾焚燒廠因污染物排放超標等環境違法行為被依法處罰的,核減或暫停撥付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15、9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對禁限超薄塑料購物袋、超薄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規范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使用、加大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和處置等重點工作,逐項提出狠抓落實的措施。要求2020年8月前,各地出臺塑料污染治理省級實施方案。
16、7部門聯合發布《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從資質認定和管理、監督管理、退出機制、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對于報廢機動車的回收利用作出進一步的細化和說明。要求,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將報廢新能源汽車車輛識別代號及動力蓄電池編碼、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錄入“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臺”系統
17、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
農藥經營者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未按規定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18、《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將另行制定商務領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報告相關規定,并建立相應的信息報送平臺,方便地方和企業報送信息。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匯總上報。同時,要以適當方式公布本地區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19、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2020年,整縣推進項目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年底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
到2025年,畜禽養殖規模化率和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70%以上和80%以上,到2030年分別達到75%以上和85%以上。
對畜禽糞污全部還田利用的養殖場(戶)實行登記管理,不需申領排污許可證。
20、財政部、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補貼標準為:(可再生能源標桿上網電價(含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的上網電價)-當地燃煤發電上網基準價)/(1+適用增值稅率)
項目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項目容量×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
生物質發電項目,包括農林生物質發電、垃圾焚燒發電和沼氣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為82500小時。生物質發電項目自并網之日起滿15年后,無論項目是否達到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核發綠證準許參與綠證交易。
21、《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完成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
22、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23、《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
將醫療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相關內容納入了附表中,進一步做了完善和細化。同時,在山東、江蘇等地探索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取得良好成效過,修訂版名錄也將此納入了實施方案中。
總體來看,2021版危廢名錄更加科學嚴謹,也針對變化的固廢管控形勢有針對性地進行了調整,包括危廢轉移、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危險廢物認定和鑒別、處置豁免等。
2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另列舉4大情形,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5、12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
力爭再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地級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