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質發電補貼額度確定啦,15個億!
2020年3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穩步推進新增農林廢棄物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給了業內人士“有望保障更多生物質發電及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補助資金”的希望,但并沒有確定的補貼數額。
時隔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稱得上是一劑生物質發電補貼相關事項的“定心丸”,為完善生物質發電補貼機制、推動生物質發電行業多元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生物質發電補貼機制確定了
2020年1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出臺了《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其中指出將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合理確定新增補貼項目裝機規模。
此次發布的新規按照這一原則,決定以后每個月15日(含)前填報上月新增并網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信息,達到15億元總補貼額度后,將停止當年申報;未能納入2020年中央補貼規模的2020年并網項目,結轉至次年依序納入。
另外,2021年1月1日為新老政策的分界點,自2021年1月1日起,規劃內已核準未開工、新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同時新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包括2020年已并網但未納入當年補貼規模的項目及2021年起新并網納入補貼規模的項目)補貼資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擔,更好地支持和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發展。
為規范生物質發電補貼的申報,我國引入了信用承諾制度,確保運行合法合規。此外,還將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對各省生物質發電建設規模和新增項目所需中央財政補貼進行監測預警。
有業內人士指出,在此情況下,生物質發電補貼將按不同區域每年動態確定共擔比例,預計“十四五”期間,國家將逐年加大地方政府分擔生物質電價補貼比例,并逐漸減少中央財政分擔比例。
生物質發電將更傾向于市場化
我國生物質能資源非常豐富。數據顯示,農作物年產生物質約7億噸,相當于3.5億噸標準煤,農產品加工廢棄物包括稻殼、玉米芯、花生殼、甘蔗渣和棉籽殼等,也是重要的生物質資源,這為我國發展生物質能源提供了先天條件。
另一方面,生物質發電包含范圍很廣,有農林生物質發電、垃圾發電以及沼氣發電等等,挖掘出這一能源形式的潛力,不僅能解決我國農林廢棄物、生活垃圾等問題,還是一種能源循環再利用的一種方式,前景廣闊。
因此,如何通過市場化機制探索一條適合生物質能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生物循環經濟”模式成了當前的一大主要問題。在這一方面,我國鼓勵具備條件的省(區、市),探索生物質發電項目市場化運營試點,逐步形成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營模式,走多元化、非電、和高附加值利用路線則成了關鍵。
尤其是提升生物質能非電利用盈利水平,將是產業未來發展趨勢。對此,有業內人士鼓勵將生物質發電納入綠色證書交易、碳市場交易和“隔墻售電”試點范疇,通過市場化方式,提升行業整體盈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推出了生物質發電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給予生物質發電項目中長期信貸支持,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對生物質發電相關的“收、儲、運、處理”環節予以支持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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