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公布了2020年7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一、“2+26”城市
7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4.1-9.4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6.8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8.1%。菏澤、長治、淄博、濟寧、濟南、北京、焦作、晉城、石家莊、鄭州、廊坊、邢臺、新鄉、天津、唐山、聊城、衡水、陽泉、太原、安陽、濮陽、開封、鶴壁、邯鄲、濱州、保定等26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小于等于9.0噸/平方千米·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0噸/平方千米·月);德州、滄州2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滄州市降塵量平均值大,達9.4噸/平方千米·月。保定、開封、邯鄲、滄州、德州、鶴壁、鄭州、濮陽、唐山、濱州、邢臺、石家莊、太原、陽泉、天津、安陽、長治、晉城、衡水、聊城等20個城市降塵量大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新鄉、保定、滄州、長治、安陽、邯鄲、濮陽、開封、濟寧、濱州、德州、晉城等12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2+26”城市7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1。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7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量均值范圍在3.0-6.9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4.6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0.7%。11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均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西安、咸陽、渭南、臨汾、呂梁等5個城市降塵量大值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渭南、三門峽、銅川等3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汾渭平原11城市7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2。
附表1
2020年7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單位:噸/平方千米·月)



注: ①按2020年7月“2+26”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從小到大進行排名,下表同。
②為2020年7月降塵量平均值同比變化情況,負數表示同比下降,正數表示同比上升。
附表2
2020年7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單位:噸/平方千米·月)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公布7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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