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關于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0日
關于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
為了貫徹落實習關于長江經濟帶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方針,加快推進本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統稱“三線一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就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基于本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通過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把生態環境管控要求落實到具體區域的管控單元。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蓋全市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實現成果共享共用。到2025年,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三線一單”政策管理體系和數據共享應用機制,形成以“三線一單”成果為基礎的區域生態環境評價制度。
二、基本原則
——目標導向。緊緊圍繞上海2035城市規劃總體目標和環境質量管控目標的實現,科學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分類提出生態環境準入要求。
——管控和引導并舉。“三線一單”的成果既為政府管控提供依據,又為產業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起到引導作用。
——動態更新。“三線一單”的內容將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劃的變化,實施動態更新。
三、主要內容
(一)劃分環境管控單元
全市劃分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三大類共293個環境管控單元。其中,優先保護單元44個,包括長江口水域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崇明大氣一類區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和生態環境敏感區;重點管控單元123個,包括主要產業園區、重要港區以及中心城區;一般管控單元126個,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區域。
(二)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根據劃定的環境管控單元特征,有針對性地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總體要求)。
1.優先保護單元。以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為原則,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嚴守城市生態環境底線,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
2.重點管控單元。重點管控單元既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承載區,也是環境污染治理和風險防范的重點區域。其中,產業園區要優化空間布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強污染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港區要加強船舶污染控制,推進岸電及清潔能源替代工作。中心城區要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和高附加值都市型工業,重點深化生活、交通等領域污染減排。
3.一般管控單元。以促進生活、生態、生產功能的協調融合為導向,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要求,重點加強農業、生活等領域污染治理。
四、實施要求
(一)嚴把生態環境準入關
“三線一單”成果應用是推動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市、區生態環境管理部門要將“三線一單”成果應用到規劃環評審查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
(二)指導相關規劃的編制
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在相關規劃編制、產業政策制定中要將“三線一單”成果作為參考依據,開展協調性分析,不斷強化“三線一單”分區管控要求對國土空間規劃、各專項規劃的指導作用。
(三)建立評估和更新機制
每五年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對“三線一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和調整更新。五年內,因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本市重大發展戰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三線一單”內容需要相應調整的,由市生態環境局適時按照程序動態更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充分認識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重要意義,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發揮部門聯合和市、區聯動的作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全市“三線一單”的編制、實施、評估、調整更新和宣傳工作;市有關部門積極參與,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全市“三線一單”實施;各區政府做好本轄區“三線一單”的實施、調整更新和宣傳工作。
(二)強化資金技術保障
市、區建立“三線一單”編制、實施、評估、調整更新的工作機制,并根據工作實際,做好經費保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建技術團隊,切實做好技術保障,不斷推動“三線一單”數據應用,打通與各部門數據共享和政務服務渠道,促進環境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便利化。
本意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