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臨汾、侯馬經濟開發區安全環保部:
由于近期生態環境部對部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農用地監測時,發現我省部分重金屬超標企業未開展涉鎘排查整治工作。根據省廳《關于進一步開展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晉環土壤函[2020]199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開展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開展排查整治“回頭看”
各分局要高度重視,全面核實本市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工作,對轄區內已排查的重點區域、排查清單和整治清單組織開展“回頭看”。對已排查的區域和企業核實其排查的全面性、規范性和準確性;對列入整治清單的企業,督促企業盡快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工作。請各分局于2020年5月8日前將“回頭看”工作報告以正式件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二、全面梳理,進一步開展排查整治
嚴格按照《關于下發<臨汾市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臨環發[2018]63號)相關要求,對本轄區內所有涉重金屬企業進行全面梳理(包括但不限于:鉛鋅、銅等有色金屬采選及冶煉(包括氧化鋅等生產加工企業),鎳鎘電池生產及電鍍等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關停搬遷和歷史遺留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包括歷史遺留工業廢渣堆存場所);礦區、冶煉企業周邊以低品位礦石或廢渣為原料的“散亂污”企業和作坊;尾礦庫等),于2020年5月14日前報送新增排查企業清單,確保做到涉重金屬企業全覆蓋。對應開展排查而未排查的區域和企業盡快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根據現場排查情況確定新增污染源整治清單,于2020年5月28日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列入新增污染源整治清單的企業應于2020年6月12日前制定整治方案并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并于2020年10月中旬前完成整治,徹底切斷重金屬污染物可能進入農田的途徑。
三、壓實責任,強化組織實施
各分局要提高思想認識,將此次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作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責任,做到全面、準確開展排查工作。
對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遺漏、整治不到位、排查整治進展滯后等情形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在“《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情況評估考核”和“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工作中予以扣分。
聯 系 人:市生態環境局固體科 嚴共和
臨汾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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