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塵綜治字〔2020〕1號
各區縣政府(管委會),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濟南市2020年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攻堅工作方案》已經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指揮部
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組辦公室
2020年4月2日
濟南市2020年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攻堅工作方案
為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加快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濟南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部門監管、整體聯動、綜合治理”的原則,對建設施工、道路保潔、渣土運輸處置消納、拆遷拆違、物料堆存、物料運輸、裸土綠化、露天礦山與石料廠等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實施精細化管控,綜合運用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通過督查考核、問題曝光、追責問責等方法,把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使揚塵污染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降到低。
二、重點任務
(一)施工揚塵治理。施工工地(含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市政、拆遷拆違、園林綠化、水務、破損山體治理工程等)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和“六個百分之百”要求,重點落實施工車輛出場沖洗措施。提高綠色施工標準,在全市范圍內推廣拆遷拆違、施工建設、裝飾裝修等項目高圍擋封閉化作業方式,有條件的實施全密閉化作業(夜間施工、白天恢復通行的彈性交通組織的道路施工除外)。施工現場嚴禁露天噴漆,焊接作業應采取大氣污染物收集處理措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負責,各區縣政府〔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落實,以下均需各區縣政府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二)道路揚塵治理。實施分類道路分級保潔作業方式,全部使用高壓清洗車,重點提升城鄉結合部、支路街巷等區域保潔水平,主次干道機掃率、灑水沖刷率分別達到100%。全面排查國、省道和市政道路破損路面,及時組織修復。梳理摸底市政道路接口情況,對工地至城市道路的連接路面進行硬化,接入市政道路的各類支路至少硬化200米。清掃沖刷城區單位門前及周邊不屬于市政道路的地面。對顆粒物考核排名落后的道路嚴管嚴控,全市排名后20的路段原則上限期3個月內退出,或環比改善幅度應達到30%以上。城區主次干道綠化帶適時沖洗葉面。(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
(三)渣土整治。組建渣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渣土車專項整治,對準入企業、車輛全面復核,建立渣土運輸企業“動態評分機制”,實施分級管理;對渣土車實行全時段監管,規范車輛通行時間和路線,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密閉不嚴、沿途撒漏、非法傾倒等行為。排查全市渣土處置工地和渣土堆存場所,建立工作臺賬,工地監管任務分解到人,合法堆存實施“一場一策”;規范渣土消納場出入口設置,落實工地、消納場“兩端沖洗制度”;優化新增渣土場選址,縮短運距。(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負責)
(四)裸土綠化。建設綠色生態屏障,開展復綠專項行動,動態更新裸土臺賬,短期內不能復綠的推廣使用抑塵劑。2020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省要求。(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負責)
(五)露天礦山與石料廠整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清查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治理情況。開展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對所有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不達標不得恢復生產。集中開展石料加工廠(點)清查整治,嚴厲打擊非法石料加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
(六)物料堆存。加強工業企業物料堆場揚塵管控,建立堆場編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臺賬,定期動態更新。對貯存易揚塵物料堆場密閉化改造;不能密閉的,設置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開展全市物料堆場大排查,已完成整治的鞏固成果,對新發現的納入編號管理,對揚塵防治不到位的依法查處。開展商品混凝土企業揚塵防治規范化整治,提升行業揚塵管控水平(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商品混凝土企業揚塵防治規范化整治)
(七)物料運輸。運輸砂石、灰漿、煤炭等各類易揚塵散裝、流體物料的運輸車輛應采取密閉措施,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行駛,不超量裝載,不遺撒、泄漏物料。通過在重點區域和重點線路設立定點查糾崗位、采取大貨車在城區重要路段禁行限行措施等方式查處物料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八)其它任務
1.在建設工地、道路、裸土以及重點區域開展生態環保高效抑塵劑試點,探索揚塵覆蓋新材料、新方法,提升揚塵污染防治水平。線性工地、城區工地和排名后20位的道路率先推廣生態環保抑塵劑。(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負責)
2.推廣屋頂清潔,組織各區縣、各街道每季度開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
3.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資工程等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造,其他社會投資項目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萊蕪區、萊蕪高新區執行20%,平陰縣、商河縣執行1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
4.全面排查練車場、各類室外停車場,地面未硬化的硬化處理,硬化破損的及時組織修復。場地清掃保潔到位,不積塵、浮塵,車輛進出不起揚塵。(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負責)
三、責任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守土有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區縣政府(管委會)對揚塵污染綜合整治負有屬地管理責任,對轄區各類揚塵源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上報,及時制止并嚴格依法查處。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揚塵”的原則,在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組的協調推進下,市直各有關部門要負起揚塵污染綜合整治的行業監管責任,根據《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264號)、《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強化措施》(濟辦發電〔2019〕47號)、《關于進一步強化揚塵污染治理的通知》(濟大氣辦發〔2019〕30 號)等文件要求,按照《濟南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具體責任分工,提高治理標準,強化監管措施,大限度控制揚塵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專班,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調度會,研究解決攻堅行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相關督查、考核工作。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攻堅行動的綜合協調,對工作推進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工作組主要負責同志報告。
(二)狠抓責任落實。各區縣和有關部門根據《濟南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任務分工,結合本工作方案,盡快制訂本區域、本行業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或工作措施。摸清污染源底數,建立任務臺賬,責任明確到人,建立常態化、定期檢查制度,強手腕、硬措施,督促揚塵污染精細化管控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綜合整治攻堅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立推進機制。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縱向機制和部門協調聯動的橫向機制,建立工作情況及時報送制度,各部門按行業分工對區縣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實施周調度,工作專班辦公室每月3日前調度各區縣和有關部門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并按要求上報市大氣辦。
(四)實行督查考核。在各區縣、有關部門常態化檢查的基礎上,工作組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類揚塵污染源和各區縣、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督辦,督查抽查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對區縣和有關部門工作年終實施年度考核,考核情況報送市大氣辦,對區縣、相關部門任務完成較好的,適當給予獎勵。
(五)加大科技支撐。借助智慧工地監控系統,實施施工揚塵治理網格化三級管理。市級監管平臺專人值守,每天遠程監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通知工程參建方和屬地幫包人,精準快速處理突出揚塵污染問題。
(六)嚴格考核懲戒。根據“濟南環境”APP軟件,對區縣PM10數據每月排名通報,對排名后3位的重點督導,一次曝光,連續兩次約談,連續三次移交問責。與行政執法部門建立揚塵違法案件快速移交和處罰反饋機制,對問題多、污染嚴重的項目掛牌督辦,通過行政罰款、停工整治、約談法人、通報批評、計入不良行為記錄、降低信用等級、暫停投標資格,直至清出濟南建設市場等措施,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七)創新工作模式,探索指標分擔制。依據科學合理的PM10來源解析成果,根據市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的區縣及有關部門PM10分擔數值、比例等數據,探索實行PM10改善指標分擔制,當我市PM10位列全國排名后20時,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有關部門應向工作組書面提交分析報告及改進措施。
原標題:濟南市2020年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攻堅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