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系統填報和治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要求4月5日前完成石化、有機化工行業企業填報,4月20日前完成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及其他行業企業填報。
關于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系統填報和治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加快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現將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系統填報和治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工作部署,摸清涉揮發性有機物工業企業基本情況及排放總量,提高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精準治污、科學治污水平,有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工作,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主要工作
(一)填報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控子系統。為有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統計及減排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結合山東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搭建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管控子系統(以下簡稱揮發性有機物子系統),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生產裝置、原輔材料及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十二項源產生及排放總量、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設施、監測報告等信息和功能。為做好系統填報工作,相關時間安排及要求如下:
1.部署階段(3月20日前)。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編制了揮發性有機物子系統管理端和企業端操作手冊,錄制了相應的操作演示視頻(已上傳百度網盤,支持在線觀看和下載,網址及提取碼見附件1)。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將操作手冊和演示視頻(包括管理端和企業端)傳達到轄區內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并將企業端操作手冊和演示視頻傳達到轄區內各有關企業,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學習研究,確保相關管理人員和企業人員會填報、會操作、會使用。
2.填報階段(3月20日—4月20日)。各市、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各有關企業認真做好填報工作,4月5日前完成石化、有機化工行業企業填報,4月20日前完成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及其他行業企業填報。要以《關于報送揮發性有機物有關工作情況的通知》(魯環辦大氣函〔2020〕3號)要求上報的行業企業清單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補充完善,力爭做到應填盡填。企業基本情況、生產裝置、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設施等部分按照實際現狀填寫,原輔材料及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十二項源產生及排放總量以2019年數據為基數,并上傳2019年度、2020年度所有涉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報告。
參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各有關企業今后按照自行監測方案出具的監測報告要在監測完成后的次日上傳揮發性有機物子系統。不再執行《關于調度重點工業企業VOCs排放信息公開情況的通知》(魯環辦大氣函〔2018〕124號)中關于定期報送企業信息公開情況的相關要求。
3.審核階段(4月20日—5月15日)。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全面審核企業填報內容。按照全覆蓋原則,組織現場核查企業臺賬記錄、污染設施運行、污染物收集排放等情況,并對重點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的排放口及廠界無組織進行監測,原則上5月5日前完成初審工作。各市生態環境局對初審通過的企業,參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復審,原則上5月15日前完成復審工作。省生態環境廳適時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執法行動,抽查各市系統填報及現場情況,對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
(二)認真組織落實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相關文件要求。全面落實《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山東省“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山東省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分行業治理指導意見》,結合各市實際情況,督促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完善和提標改造工作。
1.組織學習工作情況報告和政策解讀視頻。為有效開展治理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組織錄制了山東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工作情況報告和山東省涉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指導意見政策解讀視頻(網址及提取碼見附件1)。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將工作情況報告視頻傳達到轄區內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梳理視頻反映和實際存在的其他問題,對照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制定措施開展專項治理;將政策解讀視頻傳達到轄區內各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和各有關企業,熟練掌握《山東省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分行業治理指導意見》相關內容和要求,強化監管能力,提高治理設施的有效性、科學性和針對性。
2.督促相關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梳理并建立企業治理設施配套及運行情況清單,對治理設施不齊全、運行效果不理想、揮發性有機物不能有效收集和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督促其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完善和提標改造工作。請各市生態環境局調度匯總轄區內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治理設施改造計劃并填寫附表,于2020年3月25日上午12時前加蓋公章后發送至聯系郵箱。
三、相關要求
(一)充分認識揮發性有機物系統填報工作的重要性。揮發性有機物作為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體物,是制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和優良天數比例提高的重點因子。目前,我省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基礎依然較為薄弱,存在企業底數不清、治理水平不高等問題。揮發性有機物子系統作為摸清我省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現狀和統計揮發性有機物產生、排放總量的有效工具,是評估“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的重要依據,是提升全省揮發性有機物科學治污、精準治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把揮發性有機物系統填報和治理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安排業務能力強的工作人員參與此項工作,工作任務重的市要組建工作專班開展相關工作。
(二)完善系統填報保障工作。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工作責任,認真審核揮發性有機物子系統數據,對錯誤數據要及時反饋企業并督促修改。因揮發性有機物子系統所需填報的數據信息量大、內容較為專業,鼓勵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及企業創新工作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單位提供技術指導,協助開展填報和核查工作。
(三)及時交流、反饋系統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明確1名系統填報和提標改造調度工作聯系人,于3月17日前將聯系人信息(姓名、單位、職務、聯系電話)報送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為方便開展系統填報工作,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建立了管理部門QQ工作群,群號為85517530。各市在系統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以梳理匯總后通過電話或加QQ群形式咨詢解決。對填報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軟件開發業務單位反饋,以便業務單位及時修正,保障系統正常運行。
聯 系 人:大氣處 田 冬
聯系電話:0531—66226336,66226324(傳真)
聯系郵箱:daqichu@shandong.cn
附件:1.視頻網址及下載碼
2.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治理設施改造計劃表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0年3月17日
原標題:關于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系統填報和治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