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動2020年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先來看看,2020年浙江治水有哪些小目標?《方案》明確確保地表水省控斷面Ⅲ類及以上水質斷面比例達88%,徹底消除劣Ⅴ類水質斷面;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率達到95%以上,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質保持穩定。確保大花園核心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29個出境斷面水質全部達標,力爭基本達到Ⅱ類;其他地區116個出境斷面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Ⅳ類。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水環境質量改善和水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
為確保完成水環境治理各項目標任務,浙江將持續深化碧水行動和“水十條”,落實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任務要求,深入實施河(湖)長、灣(灘)長制,確保水質持續改善。接下來的一年里,浙江圍繞七大方面制定路線圖:
——保障水生態環境。科學劃定和優化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全面排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規項目并全部清理到位。全面完成377個“千噸萬人”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立、治”,大力推進農村飲用水達標提標行動,完成涉及208萬農村人口的建設任務,全面建立健全縣級統管長效管護機制。繼續鞏固深化剿滅劣V類水成果,對水質波動反復或考核不達標的斷面實施“一點一策”治理。依法規范入河排污口設置。長江經濟帶所有入河排污口完成規范化建設,確保入河排污“看得見、可測量、有監控”。
開展入海河流氮磷減排、排海污染源規范整治、沿岸生態修復擴容三大行動。開展岸線入海污染源排查,推進入海河流(溪閘)污染物入海通量監測,強化入海排污口在線監測及數據聯網,確保入海排污口穩定達標排放。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評審工作,將地下水污染場地納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加強“水十條”國考地下水點位環境監測和監管,確保國考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且極差比例控制在9.4%以內。
對水質波動反復或考核不達標的斷面實施“一點一策”治理,推進治水實現由凈到清、再到美的躍升。建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長效機制,確保長治久清。深入推進“污水零直排區”建設,突出城中村、城郊結合部、老城區等重點區塊,突出歷史欠賬較多、工作基礎薄弱的重點地塊,突出印染、造紙、化工、電鍍、水產養殖等重點行業,突出影響水質明顯、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完成100個工業園區、1000個城鎮生活小區、330個鎮街的“污水零直排區”建設。
——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做好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自動在線監控裝置的日常維護,確保裝置正常、穩定連續運行。嚴格重污染行業重金屬和高濃度難降解廢水預處理和分質處理,推行重點行業廢水輸送明管化,加強企業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強化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加強水循環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大力推廣先進節水技術、工藝和裝備,推進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大力提高工業水資源利用效率。淘汰1000家企業落后和嚴重過剩產能,整治10000家“低散亂”企業。
——加強城鎮污染治理。繼續加大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力度,探索實施管網聯通工程,建設和改造污水管網1500公里以上。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以上。建立污泥從產生、運輸、儲存、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提升農村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納管率,有條件的地區將農村污水納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加強農村污水治理設施標準化運維,新增站點9000座(處)。加強農家樂污水治理。
——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完成轄區登記100-400總噸內河運輸貨船生活污水收集存儲裝置安裝改造工作,推動完善內河營運船舶水污染物監管法規規范。保障聯合監管機制有效運行,開展聯合執法。加快推行內河船舶污染物“船上存儲岸上處置”的免費接收轉運處置治理模式。推進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全過程聯單電子化,強化“聯單制度”落實情況閉環管理。
——嚴格執法監管。完善水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市級環境監測機構應急預警和特征污染因子監測全覆蓋,逐步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加強環境監測和執法隊伍建設,配足配強縣(市、區)環境監測和執法隊伍,根據屬地水污染防治工作實際在基層生態環境執法機構配備無人機、無人船、便攜式監測儀和水污染執法特種車(船)。鄉鎮(街道)及工業集聚區結合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實必要的專門負責環境監管人員力量。完善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網絡,建立較為完善的污染源基礎信息庫和智慧化的環境執法監管平臺。
——全面深化“河長制”。不斷深化河(湖)長、灣(灘)長制,研究出臺《浙江省河湖長制工作規范》,全面推進全省河(湖)長制提檔升級工作,嚴格落實灣(灘)長制,探索實施以河(湖)灣(灘)長制為核心的流域聯動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實現從“有名”到“有實”的轉變,向全國提供浙江樣板、浙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