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印發《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 2019年工作計劃》。計劃要求,11月底前,完成160家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功能區)大氣辦,市大氣辦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文件精神,持續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改善空氣質量,現將《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大氣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5月17日
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計劃
為打好2019年藍天保衛戰,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目標,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主要目標
2019年市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3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31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3%以上(全市93%以上);涉氣重復信訪量比2017年下降20%,40%以上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
1. 環境準入管理項目。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 產業布局優化項目。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年底前,完成2家建成區內化工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3.“兩高”行業產能控制項目。
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4.落后產能淘汰項目。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年底前,完成120家企業的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5.“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項目。
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11月底前,完成2000家涉氣“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基本完成“散亂污”整治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6.七類行業整治提升項目。
貫徹落實《溫州市七類行業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18-2020年)》,全面完成關停淘汰企業5314家,完成規范提升企業8353家,逾期未完成規范提升的,依法停產整治或停業關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調整能源結構,推進清潔利用
1.天然氣管網建設和供氣項目。
加快省網管道建設,年底前,甬臺溫天然氣管道蒼南支線37公里貫通,瑞安市、平陽縣、蒼南縣具備通氣條件,全市管輸天然氣供氣量達3億方(不含電廠供氣)。(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2.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項目。
實施煤炭減量替代,進一步落實煤炭減量替代項目,加大力度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完成省下達任務。(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負責)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市發改委牽頭)
3.燃煤鍋爐淘汰改造項目。
推進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年底前,完成36臺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等參與)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年度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推進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關停整合。(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等參與)年底前,擴大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明確禁燃區禁燃高污染燃料組合類別,按時淘汰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三)發展綠色交通,推進潔凈運輸
1.鐵路貨運提升項目。
加快金溫鐵路電氣化改造和樂清灣進港鐵路支線能力提升,年底前,建成樂清灣港區鐵路支線,鐵路貨運量、鐵路集裝箱運量分別較2017年增加60萬噸、0.7萬標箱。(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鐵辦、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等參與)
2.水路運輸提升項目。
大力發展水上集裝箱運輸和大宗貨物水鐵中轉,年底前,水路貨運量較2017年增加450萬噸,樂清灣港區打造成為“水鐵中轉”標桿。(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3.公共交通清潔化替代項目。
加快公共交通領域車輛清潔化替代,年底前,全市新增清潔能源公交車1150輛、清潔能源出租車2500輛,市區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各縣(市、區)建成區達到80%。(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財政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