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江蘇省無錫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關于印發無錫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大氣污染防治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因此無錫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國家領導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對江蘇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指示精神,把大氣污染治理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
文件中對于無錫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主要任務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涉及到化工方面的內容有以下幾點:
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從空間布局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組織管理創新等方面,推進現有各類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2019年,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化工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比例達到省下達目標。(市發改委牽頭,市商務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科技局等配合)
深化VOCs治理專項行動。2019年6月底前,地方環保部門或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單位對采取單一活性炭吸附、噴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業進行抽查,依法依規查處違法排污企業,對治理效果不達標、造假等第三方治理單位禁止其在市內開展相關業務。2019年底前,凡列入省、市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的企業,均應自查VOCs排放情況、編制“一企一策”方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
推進重點行業VOCs減排。落實全省重點控制的VOCs名錄和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列入“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的VOCs治理項目,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依法關閉或停產整治。2019年全市重點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排3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
加強工業企業VOCs無組織排放管理。化工行業全面應用“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化工園區建立LDAR管理平臺,定期調度企業LDAR實施情況,通過企業自查、第三方及環保部門核查等方式,確保LDAR技術應用工作穩定發揮實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
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2019年,全市高活性溶劑和助劑類產品使用減少比例達到省下達目標。(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配合)
貫徹大氣污染防治標準體系。落實省制定出臺的涂料VOCs含量限值標準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細化各領域VOCs管理要求,落實餐飲油煙治理凈化、汽修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結合省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制定化工行業廢氣管控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配合)
在此之前,江蘇省徐州市生態環境局也曾下發文件,《關于對全市化工企業(園區)、產廢單位及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督查的通知》。為確保徐州全市化工企業(園區)、產廢單位及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按時序推進,督促解決環境安全隱患問題,徹底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市局決定對全市化工企業(園區)、產廢單位及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查。
一、督查時間
化工企業(園區)、重點環境風險源:2019年4月16日至5月31日;
產廢單位:2019年4月16日至12月31日。
二、督查方式
明查暗訪不定期督查。
三、督查內容
1.化工企業(園區)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工作落實情況(化工企業摸底情況;化工企業九個方面77項內容的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化工園區三個方面46項內容的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2.產廢單位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工作落實情況(產廢單位摸底情況,關停企業(單位)遺留危廢摸底及處置情況;是否制定并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危險廢物是否如實申報登記,是否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備案,是否按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是否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協議并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是否如實記錄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和處置臺賬,危險廢物貯存是否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設施污染物排放是否達標,是否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等)。
3.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工作落實情況(重點環境風險源摸底情況,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及達標情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況,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及處置情況,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環境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編制情況,環境應急監測預警措施落實情況,環境應急防范設施措施落實情況)。
4.化工企業(園區)、產廢單位及重點環境風險源現場檢查問題清單及交辦情況,嚴格按照“五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方案、資金、期限、應急預案)和“兩照一表”(事前隱患照、事后整改照、責任分工表)閉環整政情況,查處關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