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根據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要求,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了《江蘇省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現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19年5月15至2019年5月22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有異議,均可以書面形式向省生態環境廳反映,并具體列舉異議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須寫明自己的真實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及地址等;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聯系電話兼傳真:025-86266157,郵箱:lyc@jshb.gov.cn
附件:《江蘇省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5月15日
江蘇省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是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戰略支撐。為切實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根據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央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及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以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長江干流及太湖為突破口,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堅持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兩手發力”,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三水共治”,突出工業、農業、生活、航運污染“四源齊控”,深化和諧長江、健康長江、清潔長江、安全長江、優美長江“五江共建”,創新體制機制,強化監督執法,落實各方責任,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確保長江生態功能逐步恢復,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統籌兼顧。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文化理念、產業結構、生產生活方式。
——空間管控、嚴守紅線。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強化“三線一單”硬約束,健全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實施流域控制單元精細化管理,分解落實各級責任,用嚴格制度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突出重點、系統治理。以長江干流、太湖為重點,加快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統治理工業、農業、生活、航運污染,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形成示范帶動效應。
——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各地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健全“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機制,構建齊抓共管大格局。
(三)工作目標。
通過攻堅,長江干流及太湖的濕地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用水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生態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到2019年底,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斷面全面消除劣V類,全省設區市及太湖流域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長江流域(沿江八市)水3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的國考斷面比例達到71.9%,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高于98%。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完善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編制實施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劃定管制范圍,嚴格管控空間開發利用。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嚴守河湖與水利工程管理保護范圍線。原則上在長江干流、太湖及洪澤湖等周邊一定范圍劃定生態緩沖帶,依法嚴厲打擊侵占河湖水域岸線、圍墾湖泊、填湖造地等行為,各地可根據河湖周邊實際情況對范圍進行合理調整。開展生態緩沖帶綜合整治,嚴格控制與長江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活動,積極騰退受侵占的高價值生態區域,無法清退的要制定并采取補救措施,大力保護修復沿河環湖濕地生態系統,提高水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江蘇省“三線一單”信息共享系統。2020年底前,完成國家級和省級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參與,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實施流域控制單元精細化管理。按流域整體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強化水功能區水質目標管理,細化控制單元,明確考核斷面,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層層分解到市縣鄉村,結合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斷面長制,構建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流域控制單元管理體系。到2020年底,完成全省控制單元劃分,確定控制單元考核斷面和生態環境管控目標。(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參與)
消除劣V類水體。著力加強41條主要入江支流、26條主要入海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以南京市金川河、十里長溝、鎮江市運糧河等3條重污染主要入江支流,以及南通市栟茶運河、掘苴河、北凌河、連云港市大浦河、排淡河、沙旺河、朱稽河等7條重污染主要入海河流為重點,設區市主要領導掛鉤負責,系統治理,精準施策,確保2019年底前消除劣V類。以南通市東安閘橋西和六總閘、淮安市排水渠蘇嘴等3個國省考斷面為重點,嚴格落實斷面長制,綜合施策,確保穩定消除劣V類。(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水利廳參與)
(二)排查整治排污口,推進水陸統一監管。
按照水陸統籌、以水定岸的原則,有效管控各類入河排污口。統籌銜接前期長江入河排污口專項檢查和整改提升工作安排,加快推進已查明問題整改。按照“泰州試點先行,其他沿江7市壓茬推進”的方式,綜合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無人船和智能機器人探測等先進技術,組織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9年底前,泰州市完成排查、監測、溯源,制定整治方案并抓好落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排查整治技術規范和工作規程;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揚州、鎮江等其他沿江設區市完成排查、監測任務。(省生態環境廳牽頭,有關部門參與)
(三)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
優化產業結構布局。長江干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禁止新增化工園區,依法淘汰取締違法違規工業園區。嚴禁在長江干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生產企業;對沿江l公里范圍內違法違規危化品碼頭、化工企業限期整改或依法關停,存在環境風險的化工等企業搬遷進入合規工業園區;到2020年底,全省化工企業入園率不低于50%。以長江干流、太湖及洪澤湖為重點,全面開展“散亂污”涉水企業綜合整治,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產能。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確保騰退土地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2020年底前,有序開展“散亂污”涉水企業排查,積極推進清理和綜合整治工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
規范工業園區環境管理。新建工業企業原則上應在工業園區內建設并符合相關規劃和園區定位,工業園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達標運行。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實施雨污分流改造。組織評估依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園區工業廢水對出水的影響,導致出水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并另行專門處理。到2020年底,已建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工業園區內的工業廢水原則上全部退出市政管網。國家級工業園區于2019年底前、省級工業園區(含籌)于2020年底前實現污水管網實現全覆蓋、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依法整治園區內不符合產業政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目,到2020年底,國家級開發區中的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完成集中整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等參與)
強化工業企業達標排放。推進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重點行業專項治理,促進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開展沿江電力企業有色煙羽治理。深入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開展含磷農藥制造企業專項排查整治行動,2019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重點排查母液收集處理裝置建設運行情況,制定實施限期整改方案;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在全省范圍實施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持續深入推動長江沿岸固體廢物大排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面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改進展情況。建立部門和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健全環保有獎舉報制度,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活動。2020年底前,有效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案件高發態勢。深入落實《禁7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南京海關、江蘇海事局等參與)
嚴格環境風險源頭防控。開展長江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從嚴實施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評估,限期治理風險隱患。推進重點環境風險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和“八查八改”工作。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八查八改”全覆蓋。組織調查摸清尾礦庫底數,按照“一庫一策”開展整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等參與)
(四)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探索建立符合農村實際的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處置體系,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試點,推行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大力推進美麗宜居村莊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保護區(保護范圍)劃定。到2020年底,蘇南地區和其他有條件地方,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戶用廁所無害化改造和廁所糞污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三個全覆8蓋,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工作有序開展;蘇中、蘇北地區,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全覆蓋,每個涉農縣(市、區)至少有1個鄉鎮開展全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示范,基本完成農村戶用廁所無害化建設改造,廁所糞污基本得到處理或資源化利用,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等參與)
實施化肥、農藥施用量負增長行動。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測土配方施肥推廣力度,引導科學合理施肥施藥。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和廢棄農膜回收,完善廢舊地膜和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機制。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3%以上,太湖一級保護區化肥、農藥施用量較2015年削減20%以上,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80%。(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著力解決畜禽養殖污染。嚴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按照“種養結合、畜地平衡”的原則,科學確定區域養殖總量,優化養殖業布局。整省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有序推進畜禽糞污專業化集中處理,培育壯大多種類型的糞污處理社會化服務組織,因地制宜推廣糞污全量收集還田等模式。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配套完善畜禽養殖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裝備,提升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到2020年底,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生豬等畜牧大縣整縣實現畜禽糞污9資源化利用。(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等參與)
推進漁業綠色發展。強化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管理,依法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禁止超規劃養殖,2020年底前,禁養區內的養殖行為全部退出,重點湖庫非法圍網養殖完成全面整治。嚴控湖泊、近海投餌圍網養殖,大力發展不投餌濾食性、草食性魚類養殖。以養殖尾水達標排放為核心,以百畝以上連片養殖池塘為重點,大力推進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規范養殖池塘清塘行為,2020年底前,水產養殖主產區各級各類農(漁)業園區養殖池塘實現尾水達標排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養殖水在線監控系統,提高信息化水平。積極引導漁民退捕轉產,加快禁捕區域劃定,實施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堅決嚴厲打擊“電毒炸”和違反禁漁期禁漁區規定等非法捕撈行為、“絕戶網”等嚴重破壞水生生態系統的禁用漁具和涉漁“三無”船舶,2020年底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等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