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11月17日,石家莊市啟動大氣污染防治利劍斬污行動,到今年年底前,以史上嚴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全力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保障空氣質量,鞏固利劍斬污行動成果,12月25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利劍斬污行動結束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將繼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利劍斬污”行動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經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大限度降低了污染物峰值濃度,減少了重污染天數。為鞏固成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利劍斬污”行動結束后,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在認真落實省大氣辦1號、2號調度令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石政發〔2016〕53號)的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具體措施
1.繼續實施火電企業“以熱定電”措施,大限度減少火電企業發電量。〔市發改委負責〕
2.按照省大氣污染防治1號、2號調度令要求,對水泥、鑄造、鋼鐵、火電、焦化等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實施生產調控措施。水泥行業,除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且達標排放的企業外,其他企業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一律錯峰生產。鑄造行業,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鑄造企業準入公告的企業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錯峰停產,其他企業至2017年3月15日錯峰停產。煤電行業,未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電機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錯峰停產。鋼鐵、焦化和鍋爐等行業,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3.制藥、化工、包裝印刷、家具等VOCS排放生產企業,根據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清單,自2017年1月1日起,可向所在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提出復產申請,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組織環保、工信等行業專家進行現場核實、認定,經市環保、工信部門組織專家核定確認后,有序恢復生產。未完成2016年治理任務、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繼續停產整治。〔市環保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4.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淘汰市區建成區(橋西區、長安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和縣(市)、區行政區域內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保留的燃煤鍋爐(包括使用潔凈型煤、蘭炭等清潔燃料鍋爐)全部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特別排放限值。對違法違規使用燃煤鍋爐的予以嚴肅懲處。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產設施等未采用低硫煤炭等清潔能源的一律停止使用。〔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園林局、市林業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5.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涉氣企業停產治理,非民用燃煤設施停用整治。三環以內嚴禁燃燒散煤,對未進行天然氣改造、集中供熱工程的城中村逐村逐戶排查,全部更換為潔凈型煤。四組團范圍內的農村和其他縣(市)、區建成區使用劣質煤的,由轄區政府負責更換為潔凈型煤或低硫煤。對全市煤炭經營單位進行專項整治,堅決取締非法售煤網點,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的行為。〔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農業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6.自2017年1月1日起,由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住建等部門依據省住建廳《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條》、市住建局《關于實行建筑工程全封閉防護施工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建設施工工地進行揚塵防治驗收,確保全部落實“七個”。經驗收合格的準予復工,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其他建筑物拆除、道路開挖作業參照執行。〔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7.自2017年1月1日起,由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對有資質攪拌站組織綠色環保達標驗收。經驗收合格的準予開工生產,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開工。各混凝土攪拌站不得為無復工手續建設工地供應混凝土。依法取締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市住建部門抓緊研究制定三環內攪拌站搬遷具體實施方案。〔市住建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8.市區三環內、各縣城建成區、新華區學府路(友誼北大街-柳蔭街)段,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通行需經當地住建、城管、交管部門批準后,明確運輸時間、路線,密閉通行。對違規運輸車輛嚴肅查處。〔市交管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9.露天礦山開采。2017年1月1日至3月15日,除保民生(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險廢棄物等)的水泥生產企業配套礦山按照復產程序經市、縣兩級國土、環保部門驗收批準有序復工外,其它礦山全部停產。嚴厲打擊非法開采和加工。從年初開始,對責任主體滅失礦山和生產礦山啟動整治復綠。〔市國土局牽頭,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10.砂場開采。2017年1月1日至3月15日,采砂行業繼續停工停產。采暖期結束后,由水務部門負責對現有持證砂場進行復核,實行縣級初驗、市級復驗,做到“達標一個、驗收一個、開工一個”。對于不達標的持證砂場繼續關停整治。嚴厲打擊無證非法采砂行為。〔市水務局牽頭,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