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環保示范】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正式出臺了《寧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其中,計劃指出控制水污染物排放的首要措施就是“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它對推進治水工作從治標向治本轉變,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轉變,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建設美麗寧波有著重要意義。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正式出臺了《寧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據相關人士介紹,這個行動計劃有內容,因此也被稱為寧波版“水十條”,是寧波市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水十條”而制定的。《行動計劃》中的10條275項具體措施,分別在治污水、防洪水、排澇水、保供水、抓節水5方面狠下功夫,每項措施都明確了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
寧波市在出臺“水十條”之前就聯合多方積極治水。早在2014年2月,寧波市“五水共治”辦公室就已經掛牌成立,“治污水工作組”也相應成立,下設“治污水辦”。組建治污水工作協調機構,制定印發治污水年度工作計劃,寧波的治水重點也逐漸明確:即深入推進“清三河”工作,整治480條垃圾河、黑河、臭河;狠抓項目落實,完成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工業重污染行業整治、落后產能淘汰等重點項目;嚴格水環境監管,嚴肅查處水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超標排放、偷排漏排以及雨污不分等環境違法行為。
2015年,寧波市環保局部署開展了全市水環境執法月專項行動,全市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7980余人次,檢查涉水企業3620余家次,檢查河道數356條,立案查處涉水環境違法行為135起。聯合公安部門偵破環境犯罪案件14起,刑事拘留14人。專項行動有力地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一批區域性環境污染問題得到解決。一系列舉措使得寧波治水成效穩步顯現。2015年12月,全面完成全市黑臭河道整治驗收工作,實現“清三河”三年任務兩年完成的目標。
全面推行“河長制” 7846條河道實現全覆蓋
為了確保河道治理不反彈,近年來,寧波市全面推行“河長制”,7846條河道落實了管護領導責任,覆蓋省、市、縣、鄉、村五級。其中,市領導任河長的35條河道幾乎全部是垃圾河、黑河、臭河。
無縫對接,構建“河長制”工作框架;調查摸底,編制河道綜合治理方案;建章立制,出臺“河長制”工作督查管理制度。在工作實踐中,寧波市河道“河長制”“六個一”管理模式全面建成,即一張電子地圖、一套整治方案、一塊河長公示牌、一套報送制度、一個督查辦法、一套管理臺賬。下一步,寧波將深化完善“河長制”河道長效管理機制,積極探索跨區域河道共治共管長效機制,形成寧波市跨區域河道共治共管實施方案。
用再生水“變廢為寶” 補充水量超200萬噸
早在1999年寧波市就已經建成江東北區污水處理廠的再生水工程,截至目前中心城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有10座,再生水的生產能力達28萬噸/日,不過,再生水的利用率和再生水設施運行負荷率依舊明顯偏低。
故此,市排水公司和市城區內河管理處聯手研究《再生水作為環境用水應用研究與示范》課題項目,該項目依托江東北區污水處理廠2萬噸/日的再生水生產能力,通過處理江東、江北區域的生活污水,再采用再生水系統的生產工藝,使得回用的水質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標準》。
自該項目進入實際運轉階段以來,再生水的補充水量總計已超200萬噸。同時通過水生植物河道生態修復試驗,確保經過生態涵養后的河道水體基本上達到地表Ⅳ類水體標準。目前,正結合工藝優化及改造情況,對河道生態穩定塘進行大流量、長時間運行測試。與此同時,各類數據接受分析,開展項目長效管理方面的調研,制定出經濟、安全的河網補水再生水制水工藝技術路線。按照計劃,明年季度該課題項目就將迎來驗收。
2020實現“污水零直排區”建設
近日,五水共治辦專職副主任、寧波市環保局副局長鄭玉芳稱,在2020年,寧波有望實現70%的河道能游泳。為此,寧波市海曙區投入4000萬元對近50個老舊小區實施了雨污分流改造。改造注重源頭截污,將污水引流至污水管網,實現“沿河排口晴天不出水”的目標。
寧波市還明確“十三五”期間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和具體任務要求。其中,控制水污染物排放的首要措施就是“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它對推進治水工作從治標向治本轉變,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轉變,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建設美麗寧波有著重要意義。
基于此,寧波市計劃從今年開始將創建“污水零直排區”。2017年,鎮海區、北侖區50%的鄉鎮(街道),其他區縣(市)10%的鄉鎮(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區”創建。2018年,鎮海區、北侖區,寧波保稅區、大榭開發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寧波海洋生態科技城、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區”,其他區縣(市)30%的鄉鎮(街道)完成創建。
2019年,寧波杭州灣新區、寧波國家高新區、寧波機場與物流園區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區”,其他區縣(市)60%的鄉鎮(街道)完成創建。2020年,其他區縣(市)基本完成“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全市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區”。實施重點為八大類功能區塊的截污納管工作,包括老小區,舊城區,城郊接合部(城中村、城郊村),鄉鎮(街道)建成區,中心村、自然村,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畜禽養殖場(戶),“十小”行業、沿街店鋪集聚區。
(參考資料:中國環境報/林偉 趙鳴嬋、中國環境報/王璐、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錢江晚報/王凱藝 朱彬彬、浙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