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建材工業轉型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6〕152號
《甘肅省建材工業轉型發展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9月9日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為主線,以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為支撐點,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新型、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積極開展產能合作,有效提高全省建材工業的質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轉型發展。嚴控新增過剩產能,以兼并重組優化區域布局,培育發展新型建材,推進綠色建材的生產和應用。
2.堅持綠色發展。強化資源、能源和環境硬約束,以綠色制造技術為支撐,繼續推進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
3.堅持創新發展。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產業創新,加快智能化進程,提高產品檔次,提升企業效益。
4.堅持融合發展。強化建材與建筑業等上下游產業的互動,加快與生產性服務業的融合,提升行業總體競爭力。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省水泥行業產能集中度達到85%以上,產能發揮率達到80%以上,規模以上企業主要污染物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要求,深加工水平和綠色建材產品比重穩步提高,綠色建材的生產和應用取得成效。
二、主要任務
(一)嚴禁新增過剩產能。2020年底前,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進行產能置換的項目不得再行建設,2017年底前,暫停申報實際控制人不同的企業間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置換。未按規定開展產能置換導致新增產能的,要嚴肅查處,國土、環保、質監等部門和金融機構一律不予支持。未經省工信委、省發展改革委批準,停止生產許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許可。設備和工藝落后、產能違規以及生產淘汰類產品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和許可。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電石渣等固廢伴生水泥的項目,不再擴大產能,且必須依托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改造。新上熔窯能力超過150噸/天的工業玻璃項目,應依托現有平板玻璃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嚴禁借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發展工業玻璃之名建設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的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等負責,所列部門為牽頭單位,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