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綠色建筑發展與國家五年發展計劃相銜接,截至目前主要奏出了四部曲:“十五”科技先行先試、“十一五”搭平臺建體系、“十二五”給激勵促普及和“十三五”由倡導到強制。
科技先行先試:從“十五”開始,綠色建筑陸續成為國家“十五”科技攻關重點項目和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優先發展主題、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國家“十二五”科技部、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綱要、國家“十二五”科技支撐計劃專項和國家“十三五”科技重點研發項目,綠色建筑技術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
搭平臺建體系:為發展綠色建筑,國家在2005年成立建設部“綠色建筑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于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并籌辦每年一次的智能、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2008年成立中國綠色建筑與節能專業委員會。為規范綠色建筑的發展,國家集中行業優勢資源,先后于2006年編制頒布我國綠色建筑領域的本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50378。為更好地指導綠色建筑的發展,先后頒布《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范》以及《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綠色醫院建筑評價標準》等系列標準,建立實施了我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體系并基本實現了標準的專業化與系列化。
給激勵促普及:為促進綠色建筑的發展,我國于2004年設立了“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每兩年),啟動了“雙百工程”,并于2008年開始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為激勵綠色建筑的發展,國家于2012年頒布了《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167]),起到了很好的市場推動作用。
由倡導到強制:2013年國家“綠色建筑行動計劃”(國辦發[2013]1號)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綠色建筑進入新的歷史時期。“行動計劃”要求,至2015年末,城鎮新建建筑2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十二五”期間城鎮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以上;2014年起,政府投資(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院館等)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2014.3)中明確提出,至2020年末,城鎮新建建筑5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2014年起住建部開設實施綠色建筑年度大檢查,隨后28個省市明確提出了綠色建筑強制性發展目標,標志著中國綠色建筑進入“社會共識、規模發展、產業培育、全面推進”的高速發展新常態期。
目前北京、上海、重慶、安徽、吉林、廣州、長沙、武漢等省市已出臺綠色建筑強制實施方案。江蘇、浙江等省市已通過人大立法,頒布了綠色建筑相關條例。
住建部也要求對執行綠建標準項目,審圖機構應當審查是否符合綠色建筑標準,自2014年6月起每季度上報針對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項目的實施情況,于2015年10月21日發文對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進行改革,實施本地化與市場化。至此,中國綠色建筑發展進入強制圖審與自愿標識的新常態管理體系。
2.機遇與挑戰
截至2015年12月底[1],全國共評出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3979項,其中設計標識3775項,運行標識204項。
圖3為綠色建筑、對象及標識類型分布情況。從圖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國綠色建筑數量規模化增長,其中住宅建筑與公共建筑同步發展,一、二項目合計占據八成。設計標識數量比例達到94.9%,運行標識項目比例僅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