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已施行 地方政策遍地開花
由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聯合發布的2016年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8月1日起開始施行。
這是我國迄今為止發布的第三版危險廢物名錄。修改后的名錄更加符合我國行業現狀需要,方便企業和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口廢物原料中夾雜危險廢物的鑒別,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控制。
《名錄》新增117種危險廢物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自2008年修訂實施以來,對加強我國危險廢物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基礎支撐作用,但隨著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深入,及“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實施,2008年版《名錄》已不能滿足我國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訂完善。
據悉,本次修訂將危險廢物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其中新增117種)。新增的危險廢物,源于科研成果和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積累以及征求意見結果,主要是對HW11精蒸餾殘渣和HW50廢催化劑類廢物進行了細化。
此外,共有16種危險廢物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據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列入《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在所列的豁免環節,且滿足相應的豁免條件時,可以按照豁免內容的規定實行豁免管理。”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廢棄電路板等。
相關企業需特別關注豁免環節
據央廣網報道,近日,寧波檢驗檢疫部門做出提醒:進口廢物原料相關企業要關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的發布實施,特別注意《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僅豁免危險廢物特定環節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沒有豁免其危險廢物的屬性。
例如豁免管理清單中的醫療廢物,其豁免條件是在從事床位總數在19張以下的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豁免環節為收集活動,在此類情況下的醫療廢物不按危險廢物管理。而對于進口廢物原料中夾帶醫療廢物并不能豁免,因為其在運輸轉移處置過程中還是屬于危險廢物管理,根據國家相關環控標準,屬于禁止進境夾雜物。相關進口企業須加強對進口廢物原料夾雜危險廢物的管控,確保進口廢物原料的安全環保。
據了解,《名錄》及附錄《危險廢品豁免管理清單》的更新是隨著我國在固體廢物污染特性的基礎研究、鑒別等工作的逐步增強的,環境保護部擬采取動態修訂的方式,在時機成熟時擇機啟動《名錄》及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的修訂工作。
各地出臺政策管理危險廢物
對于不少地方政府,危險廢物管理是當地環境管理中急需補齊的一塊短板。各地也在因地制宜的不斷完善危險廢物處理政策。
河北:禁止危險廢物“上山下鄉”
近日,河北省近日通過一項地方性法規,禁止城市垃圾和廢棄物等向農村隨意傾倒、填埋,防范城市污染“上山下鄉”和危險廢物跨區域隨意傾倒。條例還規定,縣級環保、農林水利等部門應加強鄉村環境動態監測工作,公開監測信息;建立聯合巡查機制,并將鄉村環保和治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納入干部考核。
天津:利用視頻平臺實時監控
據了解,從今年7月至9月,天津市環保、公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的環境專項執法檢查。建立國家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工程技術(天津)中心;利用視頻平臺實時監控,下一步,天津市還將繼續升級視頻監控平臺,增加危險廢物運輸車輛GPS及視頻監控等。
四川:點名約談危險廢物重點企業
日前,四川省環保廳出臺《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對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執法工作、涉危險廢物企業的全面排查工作、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工作都作出了具體要求,同時再度明確要求嚴格打擊涉嫌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集中點名約談危險廢物重點企業存在環境管理不規范和安全隱患等問題,要求被約談的企業限期整改,否則將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