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漫漫其“修”遠兮 重金屬污染治理上下求索
目前,我國土壤重金屬污染的總體特征是污染的程度逐步加劇,污染的面積逐年擴大,污染源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
土壤重金屬治理四大困難
眾所周知,修復土壤重金屬污染主要有以下兩種途徑:一是利用生物或物理、化學技術方法從土壤中去除重金屬;二是改變重金屬在土壤中的存在狀態,降低其在環境中的遷移性和生物可利用性。不過現階段的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還面臨四大困難:
一是部分替代生產區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反復。目前“治理的模式有了,框架有了”,但一定要遵循市場規律和農村實際。比如,一些替代區種植的高粱、玉米由于市場行情不好影響了農民收入,導致農民不愿繼續施行替代種植,之后又開始種上水稻。
二是地方政府的認識程度不夠。對于治理工作,一些地方政府的態度是“上面安排什么就做什么,不安排的絕不主動探索”。有業內人士表示,各地實際情況帶來的治理側重的不同也是“等著上面統一甄別、總體部署”。“現在一些地方沒有將主體責任攬在自己身上,認為自己純粹就是任務的執行者。”
三是市場主體的參與度不夠。不少專家認為,現階段還未形成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積極參與治理的局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培育市場主體的機制還未完全建立。大部分綜合修復技術等要求較高的措施還是主要依靠單個的農戶在實施,導致農戶承擔了較高的種植結構調整帶來的風險。此外,還存在配套支持政策有待完善,修復產品和技術服務采購等環節有待簡化,試點資金下撥延遲等問題。
四是科研單位的激勵機制不完善。“對于科研機構來說,穩定的支持是重要的。”中國農科院有關專家表示,目前個別參與團隊的經費沒有完全明確,不利于協同創新行動的整體推進。他們建議將協同創新任務納入到各參與研究所的績效考核體系中,解決好任務與獎勵匹配的問題,提高參與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土壤重金屬污染成果與經驗
土壤污染不僅導致土壤質量和生產力的降低,而且引起水、氣環境質量的下降,嚴重的土壤污染將直接危及到生態安全、食品安全和人體健康,同時也影響著投資經商、對外貿易以及一些重要公約的履行,不利于我國的環境外交、全社會的穩定和經濟增長,從而制約區域和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據報道,全國每年受重金屬污染的糧食多達1200萬噸,因重金屬污染而導致糧食減產高達1000多萬噸,合計經濟損失至少200億元。
不過,隨著國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視,在重金屬污染耕地的修復方面,目前在廣西、湖南、廣東、云南等南方地區已經取得一些成果和經驗。
具體經驗而言,主要體現在三大方面:
一,搭建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的網絡化監測體系、公共檢測與中試服務系統、各類集成技術成果綜合展示平臺。在示范工作中集成創新并展示因地制宜的系統性解決方案,建立全國影響力的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示范樣板,以點帶面,和推動全國重金屬污染土壤的修復治理工作。
二,實現連片重金屬污染土壤的清潔與安全生產,需要相關技術的工程化、規模化和產業化。尤其還需大力提高技術裝備、產品、服務水平,特別在土壤中重金屬穩定與固化技術、受污染土壤的低成本、率的生物修復技術、修復治理工程化設計、二次污染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強面向產業化發展的重點研發,實施產業化工程示范并加快推廣應用,聯合環保企業介入,共同發展相應的穩定性好、可靠性高的修復產品。
三,進一步明晰產業化目標,加強跨部門、行業,包括企業的聯動,形成成本低、環境友好、市場競爭力強的土壤修復產品以及操作方便的技術和設備。
結語
無論是5月31日“土十條”的出臺,農業部27日對外發布《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辦法》,還是其他土壤重金屬污染法律細則的出臺和落地實施,都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我國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的進程。
相信隨著國家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通過產學研聯合實施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治理的重點示范工程工作,發揮技術主導優勢,促進污染控制、環境修復、污染物資源化利用等成套技術在各類企業的轉移轉化,形成清晰的商業模式,實現技術成果的商品化和規模產業化,在修復過程中發展環境修復產業和服務業,通過產業發展終實現我國土壤重金屬污染現狀的根本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