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士斷腕”繼續發力 紅頂中介摘帽風暴繼續(圖片源于新華社)
根據《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列入第二批脫鉤計劃的274家地方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脫鉤,未完成的注銷環評資質。截至目前,已有245家完成脫鉤,29家未完成脫鉤的,被環保部注銷環評資質。
環境影響評價是減少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前置性措施,環評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并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相當于環境保護的一道“閘門”。環評能否通過審批,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項目的終命運。以往,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突出,帶來環評壟斷、權力尋租等問題,出現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等亂象。一些中介“截留”政府簡政放權為企業帶來的改革紅利,增加企業的成本。某些環保不達標的項目卻通過了環評關,埋下了環境污染的隱患。
在此背景下,環保部“壯士斷腕”,重拳整治環保系統內的環評機構。按計劃,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將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脫鉤或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環保部直屬單位的8家環評機構已于去年完成脫鉤。這種做法有利于推動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健康發展,也能夠倒逼環評機構改革升級,更好地適應市場變化,擺脫對政府的依賴。
然而,在明確的限時脫鉤政策面前,依然有29家機構未按期完成脫鉤。這說明相關主體對脫鉤工作,要么認識不足,要么行動不力,甚至有可能抱著拖延、觀望的心態,等一等,看一看,幻想著能蒙混過去。對于履職不力、行動不力、脫鉤不力的相關責任人,應該及時啟動行政問責程序,給予嚴肅處理。
當然,“摘帽”只是手段,問責也不是目的,如何厘清環評亂象、真正發揮環評的預防作用才是關鍵,這需要做很多艱苦細致的工作。比如,加強環評中介及從業人員準入、退出機制建設,環評編制和審批過程中要堅持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研究科學的環境評價機制和官員政績考核機制,嚴格依法處罰環評違法行為等。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環評是重要利器。前不久,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其中包含環評法。修訂后的環評法規定,規劃編制機關未組織環境影響評價,或者組織環境影響評價時弄虛作假或者有失職行為,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嚴重失實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修訂后的環評法還顯著提高了環評的違法成本,針對“未批先建”的項目,高罰款從原來規定的20萬元改為總投資額的1%至5%,對于大型項目,這樣的罰款額度可能是巨大的。
把環評做得公正、客觀、科學,具有前瞻性,經得起公眾和歷史檢驗,環評機構任重道遠。把好環評這道閘門,扎緊制度的籠子,環評“紅頂中介”的摘帽風暴還須繼續刮下去。期待環評改革持續推進、制度不斷完善,成為良好生態環境和廣大公眾利益的把關者、守護神。
原標題:摘掉環評中介紅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