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環境風險可控 清潔焚燒走出“鄰避”
日前,一場旨在規范生活垃圾焚燒廠的運行監管、提高運行水平、保障公眾利益的“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宣貫會”,在北京召開了。
《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本次宣貫會結合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實踐以及運行監管標準的實施意義,進行了專家解讀和現場的行業交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市容環境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該標準主編單位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工郭祥信,分別對該標準進行了政策層面和實踐層面的解讀。與會的行業專家白良成及北京朝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管理中心主任皮猛,與參會的生活垃圾焚燒設計、建設、運營、監管企業,就行業發展以及清潔焚燒技術,進行了交流和探討。
進一步提升行業整體運營水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市容環境管理處處長楊宏毅表示,我國城市垃圾焚燒事業在近30年的時間,取得了巨大進展。“十二五”期間,垃圾處理固定資產投資約1000億元。2015年我國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3.73%,設市城市的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了66.8萬噸/日,其中焚燒處理能力是21.6萬噸/日。可以說,焚燒處理方式占比為1/3。垃圾焚燒廠的建設無論是數量還是運行水平上都有了長足發展。但是圍繞垃圾焚燒的群體鄰避事件時有發生,并有從東南沿海向中西部轉移的趨勢。鑒于鄰避效應問題,公眾利益訴求表達、參與、補償機制的不完善等因素,給垃圾焚燒選址造成了很大困難。
就我國垃圾焚燒現有運行水平來看,既有3A級標桿企業,也有不入流或非主流的焚燒技術在擾亂產業發展。加上一些需要化解過剩產能行業的訴求,從不同渠道和領域,也影響了垃圾焚燒既有產業的能力內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訂《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工作意見》,同時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公眾客觀認識垃圾處理。在這種情勢下,地方政府也要在土地利用規劃方面提前謀劃,從容應對公眾“鄰避”反應。同時更需要垃圾焚燒行業加強對既有運營設施的日常監管,高標準建設運營,全面提高行業整體水平,建設清潔焚燒企業信用體系。
嚴格日常監管保障清潔焚燒
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工郭祥信介紹,垃圾焚燒的重點監管環節分別是:垃圾進廠計量;垃圾焚燒爐燃燒工況;垃圾焚燒爐的起爐和停爐;煙氣凈化系統運行工況;煙氣凈化中和劑、吸收劑和吸附劑消耗量;煙氣在線監測系統運行狀況;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監測儀器的校驗和標定;飛灰處理;滲瀝液處理。
垃圾計量是垃圾焚燒廠的重要環節,與政府支付垃圾處理補貼費密切相關,因此對垃圾計量準確性的監管是必要的。垃圾計量監管主要包括計量設備的定期標定、計量清單的核準簽發等。對環境影響較大的是垃圾儲料坑中的垃圾散發出的臭味問題,也是民眾反應強烈的。因此監管工作應以臭味控制和安全操作為重點,要加強垃圾卸料和儲料坑的規范作業和管理,以排風除臭和滲瀝液導排為重點。
為保障煙氣達標排放,焚燒爐啟爐時爐膛溫度不能上升太快,這主要是為了保護爐內耐火材料和隔熱材料。在爐膛溫度達到850℃之前不能輸送垃圾,否則會造成燃燒不完全而使排放超標。消石灰、尿素(或氨水)和活性炭是用來去除煙氣中酸性氣體、重金屬和二惡英等主要有害物的材料,其質量和用量直接影響反應效率和凈化效果,因此監管人員要對采購的消石灰、尿素(或氨水)和活性炭把好質量關,控制使用量。其中活性炭的填充密度每立方米在400~500千克,比表面積為每克要大于900平方米,同時要符合粒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