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城市試點進入第二年,首批16城正等待中期考核。
2016年4月22日,經過嚴格的競爭性評審,第二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名單公布,北京、上海、天津、福州等14座城市入圍。至此,全國已有30座城市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國家試點。
這距離首批海綿城市試點工作啟動恰好一年。去年4月,在由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聯合開展的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評審中,濟南、武漢、常德等16座城市終勝出,先行獲得國家財政億元支持,探路海綿城市建設。過去一年,這些城市一方面按照中央關于海綿城市建設的規范性文件,緊鑼密鼓地開展城市規劃、制度體系、海綿體項目建設等“規定性動作”;另一方面,也在因地制宜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海綿城市建設路徑。
得益于中央財政的“給力”支持,全國海綿城市建設短期內呈現出快速推進、大規模鋪開之勢,但多位專家和地方規劃者表示,強力推進之下,不可避免地在頂層設計、項目施工、社會資本參與等方面顯現出一些問題和困惑,需要在后續探索中加以改進。
試點申報熱潮
從2015年開始,國務院先后開放兩批海綿城市試點,進入試點的城市,可以獲得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補貼,直轄市每年6億元,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連補3年。
從批試點開始,城市競爭就十分激烈。據住建部統計,當時全國600多個城市中,有130多個制定了海綿城市建設方案,江蘇、安徽、遼寧等省還印發了指導意見,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終,34個城市進入初選名單,僅遷安、白城、鎮江、嘉興、重慶等16個城市列入海綿城市試點名單。
然而,就在批試點公布一年后,今年4月底,第二批海綿城市試點再次增加了14個城市。與批試點不同,第二批試點城市囊括了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根據政策要求,競爭性審核中,在滿足硬性條件的基礎上,各個城市在海綿城市建設上總體思路是否清晰、地方政府的重視程度、項目可行性以及投融資模式上的創新性終決定了哪些城市能成為試點城市。
“窮,很需要中央資金。”上述人士坦言,除了來自中央的驅動力,海綿城市本身可以改善城市的方方面面,但地方沒有足夠的資金,因此希望申報以取得中央資金的扶持。“海綿城市契合現在國內城市發展的新階段,是社會和老百姓的自然需求。”業內人士劉世堅說,要有高樓、寬闊馬路的階段已經過去了,現在人們更注重城市的生活品質,不希望一下雨就發大水,連地鐵也坐不了。
三大“軟肋”在哪
事實上,有著美好生態愿景與巨大市場蛋糕的誘惑,全國興起海綿城市建設熱潮實屬正常。然而業內專家提醒,在熱潮之下,海綿城市建設還需冷思考。
首先是“腦筋跟不上”。近期,各方在討論時有個“大公約數”——建設海綿城市首先要扭轉觀念。相對而言,傳統城市建設模式重視路面硬化,每遇大雨,往往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設施”排水,追求“快速排凈”和“末端集中控制”,這易造成“逢雨必澇、旱澇急轉”。
而海綿城市建設則更重彈性吸蓄,強調優先運用草溝、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等“綠色設施”排水,講求“慢排緩釋”和“源頭分散控制”,終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
其次是“有時很差錢”。住建部門的估算顯示,海綿城市建設投資空間巨大——每平方公里約1億元—1.5億元。蛋糕雖好,卻要一口一口地吃。客觀地講,海綿城市建設投資規模大、周期長,想要吸引社會資本有效參與,科學完善的利益補償和回報機制就須跟上。
此外是“難于一盤棋”。海綿城市的“整體性”特征很突出。一位學者說得好,“雨不按行政區劃降,河不按管理條塊流,但在‘九龍治水’管理體制下,每個部門都從自己專業和利益出發,不交流、不合作、各扯一攤。”發展中的尷尬,強烈折射出“一盤棋”的特殊重要性。天上、地表、地下的水務管理一體化,規劃、市政、道路、園林的部門有效組合拳,時時考驗著海綿城市。
熱潮之下更需冷思考
北京建筑大學城市雨水系統與水環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授車伍對此認為,海綿城市建設的熱潮為行業發展帶來重大機遇與挑戰,更面臨著諸多有待探討的現實問題。“海綿城市建設的符號和愿景很好,但是大家如果認識不到問題的實質,并且不能踏踏實實地將其解決,海綿城市建設可能會半途而廢。”
“這次的海綿城市建設有些‘急’,很緊迫。”車伍說道。在試點城市數量上,初步的想法只有六七個城市,但是后僅申報城市就有上百個,終確定了16個。按照財政部補助數額也從當初的50多億元增加到了200億元左右。
不僅如此,三年的建設時間在他看來也有些短,期間工程檢測驗收可能就需要將近一年的時間。“海綿城市建設是非常好的事情,但發展時間這么短,這么復雜的事情,需要大家共同科學的認識,把步子邁得更穩,把問題減到小。”
車伍表示,我國城市發展速度較快且人口密集,而對于土地的開發也有些過度,“城市的規模像攤大餅一樣的發展”對于自然破壞的強度也更大,因此修復就更難,代價更大。他認為,建設海綿城市首先要避免幾個誤區,如“只重視地下不重視地上”、“只重視灰色不重視綠色”或“只重視綠色不重視灰色”。他認為,海綿城市建設首先應做好全局戰略規劃,應從法律體系、財稅政策、管理機制、技術與產業體系、人才培養、公眾參與等環節綜合考慮實施。
而PPP模式是否適用也為業內人士質疑。某水處理企業負責人表示,海綿城市的很多建設,受益的是大眾,但市場主體直接得到的收益很少,因此企業的積極性不高。即便有啟動資金,但之后的配套資金籌集也將比較困難。
(參考資料:民生周刊、經濟參考報、中國經濟導報、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