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財政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發揮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工作在推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建設生態文明中的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綜合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示范驗收評估意見,總結了若干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推廣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典型經驗的意義
2005年以來,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委開展了兩批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工作,范圍涉及重點行業(企業)、產業園區、重點領域以及省市,共計178家單位。2010年以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又組織開展了園區循環化改造、“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試點示范工作。各地及各試點單位高度重視,編制了試點實施方案和規劃,在各領域各層面探索循環經濟發展路徑和模式,推動了技術進步和節能減排,促進了生產方式由粗放型向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轉變,支持了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2013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等7部委開展了驗收及評估工作,近期,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對部分重點領域工作開展中期評估,并對試點示范中的探索和做法進行了總結分析,形成了一批有益的典型經驗。
“十三五”時期,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目標的決勝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的任務更加艱巨,綠色競爭的挑戰更加激烈。加快推動循環經濟發展,是全面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推廣循環經濟試點示范中形成的典型經驗,有利于推動循環經濟的全面深入發展,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各有關方面要充分認識推廣國家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典型經驗的重要意義,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因地制宜,積極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