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2015年出臺的法律中,令環保人印象深刻的,非新《環境保護法》莫屬。這部有“史上嚴”之稱的新環保法一經出世,便亮出了鐵齒銅牙,鐵腕治污、地方約談、公益訴訟,環評脫鉤等各項工作在其強勢庇護之下迅速推進。
“一個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關鍵在于執行和落實。”這是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2015年全國兩會上對新環保法的詮釋。事實證明,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里,承載億萬民眾希冀的新環保法沒有令人失望。無論從約談的數量和效果,還是環評脫鉤的過程與結果等,都將新環保法的牙齒毫無保留地露了出來。
都說好漢不提當年勇,過去的就讓他隨風去。在已經拉開大幕的“十三五”開端2016年,新環保法有哪些方面的重點工作?是否能夠一如既往地維持強硬態勢,將治污進行到底?
按照環境法學界的普遍觀點,新環保將延續2015年以來的工作重心,在2016年繼續解決三方面關鍵問題:政府責任的落實、企業違法成本的提高以及公眾參與的便捷與有效。
在效果的實施上,生態文明建設首入五年規劃,新修訂大氣法開始實施,“水十條”細則持續落地,“土十條”搭弓上弦,各項主要法律的配套法規法律不斷出臺,各地因地制宜出臺的政策……這些無疑都為新環保法插上了翅膀。如果一頭豬站在風口也能飛,那么插了翅膀的新環保法在生態文明建設的大風口上,青云直上,勢在必然。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國家主席2014年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引用了這句出自唐代王勃的話。對于新環保法而言,此句再精辟不過:新法既立,違反者必究;法令既行,執法者必硬!
不可否認的是,新環保法的落實方面仍舊存在軟肋,譬如運動式執法過后,一罰了之,從而導致企業污染行為的報復性反彈傾向,以及污染行為以及監測數據造假的地方“保護傘”局面等,都在一定程度宣告,新法鐵齒銅牙咬到痛處仍需時間與努力。切實執行和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等迫在眉睫。
說一千道一萬,“史上嚴”不是浪得虛名,畢竟無論是環境保護工作的推進還是人民群眾的熱切渴求,這副“零容忍”的“鐵齒銅牙”真真是極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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