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引入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擺脫誰污染誰治理的老路
2015年6月,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環保部聯合發文的《關于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15]1459號)中,明確了寧波市選擇1個工業園區列入國家園區循環化改造單位,開展工業污水、工業固廢集中收集、處理處置升級改造試點。在正式批復的文件中,全國共10個地區或單位為試點,其中寧波市的試點單位終“花落”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
近日,從浙江寧波北侖區發改局獲悉,由北侖區編制的《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實施方案》獲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同意。國家發改委同意在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工作,實行工業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的治污新模式,這在全省是個。
寧波北侖小港印染織廠是一家針織面料印染企業,一年約產生污水18萬方。為了處理污水,企業花了1200萬建設備。除了每年需繳納近30萬的排污費外,還要支付人工、用電、助劑等費用,一年治污成本上百萬。公司副總經理吳國靜說,如果委托環境服務公司治理,企業將會節省一大筆開支。他具體說道:“他們去處理更達到標準,你處理一噸收我們多少費用,那其他我不用支出了,我人員可以省下來,我的污水設施整套就可以省下來了,運行費就省下來了,一年省下一百多萬塊錢了。”
北侖小港城鎮污水處理廠是此次試點的治污企業,將接納試點范圍內印染、化工等企業的工業廢水。目前,企業打算建造若干條處理印染廢水、化工廢水、醫藥廢水等的生產線,對工業廢水進行分類處理,循環利用。公司總經理陸劍谷說:“我們集中處理,肯定是效率高得多。企業也愿意,它500噸跟5000噸實際上運行成本差不多,跟我們多次在談,我們估計以后的產值也會增加。”
試點初期將采取排污企業與治污企業自愿合作的方式,治污費用標準由政府制定。北侖區發改局副局長鄔靜彥說:“通過第三方治理,由專業的公司做專業的事情,政府監管部門可以集中精力監管第三方處理公司,處理污水效果會更好。”
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過繳納或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委托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第三方治理是推進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專業化、產業化的重要途徑,是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的有效措施。此次試點選取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峙工業區塊及周邊區域作為試點范圍,擬將小港城鎮污水處理廠改造為處理集中工業污水為主的污水處理廠,接納試點范圍內印染、化工等企業的工業廢水,擬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形式,總投資估算近3億元。
區環保局污控科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過繳納或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委托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對于推進環保設施建設和運營專業化、產業化有著重要作用,同時也是促進環境服務業發展的有效措施。對于小港污水處理廠的改造,上述負責人表示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提標,即將原來的二級排放標準提升至一級A,這樣排放的水質污染更小;二是新增中水回用設施,通過中水回用來節水。
“本次試點選擇的是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青峙工業區塊及周邊區域,該區域內規上工業企業有19家,主要是化工、印染和機械三大行業,年廢水排放量為1765萬噸。”北侖區發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個區域內工業企業采用的是以“企業預處理+納管集中處理排放”模式為主的工業污水治理模式,存在污水處理缺乏規模效益、處理效率不高等問題,但區域內處理設施基礎條件較好,污水管網設施較完善,行業相對集中,初步具備工業污水第三方治理條件。
據介紹,試點項目將引入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政府搭建平臺、制定相關政策并授予第三方治理企業特許經營權,由工業企業與第三方治理企業簽訂運營服務合同,依托升級改造后的小港污水處理廠在試點范圍內試行工業污水集中收集處理,并初步建立起框架合理的第三方治理服務合同、收費付費機制、投融資結構、監管體系以及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文件。
與此同時,項目還將探索在第三方治理企業股本結構中吸引試點范圍內的工業企業參與投融資的新機制,污水排放企業可自由參股第三方治理企業。
有關業內人士認為,由專業化第三方環境服務公司對排污企業的污染進行治理,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進一步提高治污效率和效果,改善試點范圍內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