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鋼制品是一種復合材料簡稱:FRP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s ),在我國近五十多年來發展非常迅速的。FRP復合材料是由纖維材料與基體材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經過特別的模具擠壓、拉拔而形成的高性能型材料。玻璃纖維的產量的70%都是用來制造玻璃鋼。由于所使用的樹脂品種不同,因此有聚酯玻璃鋼、環氧玻璃鋼、酚醛玻璃鋼之稱。FRP質輕而硬,不導電,機械強度高,回收利用少,耐腐蝕。力學上,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抵抗破壞( 變形和斷裂)的能力稱為強度。強度是機械零部件首先應滿足基本要求。已廣泛應用在采用玻璃鋼制造各種輪船行業,化工行業、以及汽車制造業等,節約了不少鋼材。由于玻璃鋼制品是一種復合材料,其性能的適應范圍非常廣泛,因此它的市場開發前景十分廣闊。
目前玻璃行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屬于傳統民生經濟產業,具有悠久歷史,起到對工業經濟有著重要地位。與人民日常生活和下游產業的發展密切相關,是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產業。但是玻璃行業也是我國大氣污染防控的重點行業,在《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提出開展工業廢氣治理專項行動;《工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提出加大對玻璃等行業工業污染治理力度。據統計,玻璃行業每年排放顆粒物1.30萬噸、二氧化硫4.06萬噸、氮氧化物6.50萬噸。天之尚通過對國家和地方玻璃行業相關環境保護要求的梳理,從完善標準體系、推行清潔生產、加強末端治理、強化環境管理等方面系統提出玻璃行業污染防治措施,有利于引導玻璃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天之尚玻璃鋼廠生產車間廢氣處理設備設計安裝可處理間歇排放、濃度波動大、含聚合類組分(如苯乙烯)的VOCs廢氣,依據排放廢氣的濃度、組分、風量,溫度、濕度、壓力,以及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采用工藝簡單,運行穩定,使用壽命長,可顯著提升VOCs廢氣治理效果設備。
玻璃鋼制造行業:
1.玻璃纖維制造行業。玻璃纖維制造行業是以玻璃顆粒(粉、粒、珠等)為主要原料,加熱熔融后抽絲,冷卻后使用浸潤劑進行軟化,纏繞線轂后烘干做出成品的玻纖行業。其中浸潤劑調配、浸潤、烘干等工藝環節會產生VOCs,主要污染物為酯類、醇類等。
2.針對該行業污染物產生特點,天之尚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見:
(1)浸潤劑調配工序產生高濃度廢氣,調和罐應封口調和,并在罐頂加裝引風裝置對廢氣進行有效收集、處理。
(2)浸潤劑原輔材料應存放在密閉空間中,低濃度廢氣應配套建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收集宜采用下吸+側吸風方式。
(3)浸潤工序應對浸潤劑表面揮發的低濃度廢氣進行收集、處理,收集宜采用側吸+上吸風方式。
(4)烘干工序產生的低濃度廢氣應配套治污設施進行減量控制。
(5)料庫、烘干、混料、浸潤等工藝廢氣宜采用濃縮結合燃燒法等工藝進行處理。
2.玻璃鋼制品行業。玻璃鋼制品行業是以玻璃纖維為主要原料,樹脂、偶聯劑、促進劑、阻燃劑等為輔料,生產玻璃鋼制品的行業。主要生產工藝有混料、制襯、纏繞(擠壓)、固化、噴涂染色等。針對該行業污染物產生特點,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見:
(1)原輔材料應密閉存儲,無組織逸散的廢氣應進行有效收集、處理,收集宜采用下吸風方式。
(2)混料、制襯、纏繞(擠壓)、固化、噴涂染色等工藝環節宜采用集氣罩下吸風方式,點對點收集。
(3)半成品存放區域無組織逸散的廢氣應進行有效收集、處理。
(4)料庫、混料、制襯、纏繞(擠壓)、固化、噴涂染色等工藝廢氣宜采用燃燒法等工藝進行處理。
天之尚控制思路與要求玻璃鋼廠生產車間廢氣處理設備設計安裝
(一)推進源頭替代。通過使用水性、粉末、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輻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熱熔、無溶劑、輻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膠粘劑,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清洗劑等,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
(二)加強過程控制。
1.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
2.加強設備與場所密閉管理。含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含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高VOCs含量廢水(廢水液面上方100毫米處VOCs檢測濃度超過200ppm,其中重點區域超過100ppm,以碳計)的收集運輸、儲存和處理過程,應加蓋密閉。含VOCs物料生產和使用過程,應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
3.推進使用*生產工藝。通過采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以及高效工藝與設備等,減少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優先采用底部裝載方式。
4.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科學設計廢氣收集系統,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進行控制。采用全密閉措施的,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配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有行業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集氣罩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機械安全 局部排氣通風系統安全要求》(GB/T 35077),通風管路設計應符合《通風管道技術規程》(JGJ/T 141)等相關規范要求,VOCs廢氣管路不得與其他廢氣管路合并。
5.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企業新建治污設施或對現有治污設施實施改造,應依據排放廢氣的濃度、組分、風量,溫度、濕度、壓力,以及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鼓勵企業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
6.治污設施的設計與安裝應充分考慮安全性、經濟性及適用性。具有黏連性、積聚自燃性、高沸點、與碳發生化學反應的有機廢氣,不宜采用光催化氧化、低溫等離子
7、治污設施。含有酸性物質的有機廢氣,應充分考慮對治污設施的腐蝕等影響因素。含有顆粒物的廢氣,為保障VOCs治污設施運行的穩定性,宜進行預處理降低顆粒物濃度。含鹵素的有機廢氣,在使用直接燃燒、蓄熱式燃燒等處理工藝時,宜采用急冷等方式減少二噁英的產生。使用臭氧發生器等基于臭氧發生原理的治污設施,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氧逸散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采用吸附處理工藝的,應滿足《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燒工藝的,應滿足《催化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7)要求。采用蓄熱燃燒等工藝的,應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設計。
(三)加強末端管控。實行重點排放源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重控制。車間或生產設施收集排放的廢氣,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時、重點區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時的,應加大控制力度,除確保排放濃度穩定達標外,還應實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應不低于80%。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玻璃鋼廠生產車間廢氣處理催化燃燒設備
玻璃鋼廢氣經收集罩由經過管道抽到車間外進入塵預處理設備再進入吸附+脫附+催化燃燒廢氣凈化裝置。廢氣首先通過粉塵過濾器中的過濾層,去除粉塵粒子,凈化后的氣體再通入放置有蜂窩狀活性炭的活性炭吸附箱中,與蜂窩狀活性炭充分接觸,利用活性炭對有機物質的強吸附性將氣體凈化,處理后的氣體可達標排放。該設備性能穩定,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吸附床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后會達到吸附飽和,脫附~催化燃燒自平衡過程啟動1小時后自動循環工作,此時開啟脫附再生系統,對活性炭進行脫附再生(不需要更換活性炭),脫附出來的氣體通過催化燃燒裝置燃燒生成二氧化碳、水和部分的熱量等無害氣體,整套吸附和催化燃燒過程由PLC實現自動控制。
天之尚設計催化燃燒設備的特點:
1.操作方便:操作方便,系統全程由PLC自動控制,可實現一鍵啟動和連鎖聯動控制。
2.能耗低:耗電量小、催化燃燒床采用蜂窩形狀的貴金屬催化劑,助力小,當有機廢氣達到2000PPm以上時,可維持自燃。
3.安全可靠:系統安全可靠,配置多組溫度、壓力、氣體傳感器和報警裝置,并設置阻火器、泄爆膜等安全防護措施。
4.靈活、結構簡單:采用模塊化結構設計,結構簡單,模塊化形成,生產加工塊,安裝簡單,占地面積小,重量輕,活性炭吸附床采用抽屜式結構,換炭和維護更方便。
5.*:采用蜂窩活性炭,與傳統顆粒活性炭相比具有優勢的熱力學性能,低阻低耗,高性能,極適用于大風量廢氣處理使用。
6.余熱可回用:余熱可返回烘道,降低原烘道中的消耗功率,也可以用作其他地方的熱源。
適合于催化燃燒設備的有機廢氣范圍:
用于有機溶劑的凈化處理如:苯類、醇類、酯類、酚類、醚類、烷類等混合性有機廢氣。
適用于漆包線、機械、電機、化工、儀表、汽車、發動機、塑料、電器等行業的有機廢氣凈化。
適用于各種烘道、印刷油墨、電機絕緣處理等烘干流水線等。
廢氣處理設備報價:
催化燃燒設備處理設備是目前環評檢測數據,的VOC廢氣處理設備,是從各種檢驗數據中篩選出來的性價比較為合理的一種機型,目前推廣性很普遍,設備報價含稅金,含運費,含基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