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yao 、醫藥、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
重金屬廢水處理原則是:首先,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藝流程、科學的管理和操作,減少重金屬用量和隨廢水流失量,盡量減少外排廢水量。
對重金屬廢水的處理,通常可分為兩類;一是使廢水中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成不溶的金屬化合物或元素,經沉淀和上浮從廢水中去除.可應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離法、電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電解法等;二是將廢水中的重金屬在不改變其化學形態的條件下進行濃縮和分離,可應用方法有反滲透法、電滲析法、蒸發法和離子交換法等。這些方法應根據廢水水質、水量等情況單獨或組合使用
地埋工廠廢水處理設施
工業廢水處理方法按其作用原理可分為四大類,即物理法、化學法、物理化學法和生物法。
物理法:利用物理作用來分離廢水中的懸浮物或乳濁物。常見的有格柵、篩濾、離心、澄清、過濾、隔油等方法。
化學法:向污水中投加某種化學物質,利用化學反應的作用來去除廢水中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常見的有中和、沉淀、氧化還原、催化氧化、電解絮凝、焚燒、光催化氧化、微電解等方法。
物理化學法:是利用物理化學作用去除廢水中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常見的有吸附、離子交換、膜分離、萃取、氣提、吹脫、結晶等。 地埋工廠廢水處理設施